「零戀愛經驗」檢座追求女書記官涉犯跟騷法 雲檢起訴自家人
雲林地檢署魏姓檢察官對署內一名女書記官有好感,2022年間起對她展開追求,不過疑不知如何拿捏分寸,數度藉故接近攀談造成女方產生壓力,其他檢察官獲悉後確認女方無交往意願進而制止魏,然他似想解釋,多次在上班地點附近等待或隨行女方,反讓對方心生畏懼,女方今年2月依法提告;檢方今指出,全案偵查終結,認爲魏確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跟蹤騷擾行爲」罪嫌,已於上月29日起訴,5月6日將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審議其後續行政懲處。
魏姓檢察官2008年初任即分發至雲林地檢署,16年資歷,辦過不少大案,包括指揮雲林上百名警力破獲多家電子遊戲場、虎尾一家四口集體自殺案、公務員貪瀆案等,目前負責公訴業務,工作態度認真,私下還認養多名家扶兒童,熱心公益。
熟識魏姓檢察官的同事說,他爲人內斂、老實,性格憨直,但從未有與女性交往的經驗,目前仍是單身狀態,坦言他確實較不懂怎麼拿捏與異性相處的分寸,不過他也坦然面對積極接受調查,改正行爲。
檢方指出,經查證,魏男對女書記官有好感,2022年間起,透過各種理由贈送物品給女方,或藉故接近攀談,但行爲已讓女方感到困擾,過程中女方也明確拒絕其追求,然魏以爲堅持就能打動人心;去年6月間起至今年1月22日,魏似乎是想向女方解釋清楚,反覆、持續於上班前至差勤機刷卡處等人,或在署內巧遇時尾隨、透過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等,女方因此心生畏懼,甚至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第一時間獲報,立即告誡魏姓檢察官並展開調查,後依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建議,要求他以書面保證,不得再對女書記官有任何接觸及跟蹤騷擾行爲。另爲強化性別平等意識及人際關係敏感度,命魏在接到通知日起1年內,應接受性別教育課程6小時,及自費進行心理諮商12小時。
檢方說明,雲林地檢署依據法官法規定,5月6日將就魏姓檢察官性騷擾申訴成立及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等行爲,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針對其後續行政懲處進行審議;目前魏則已自行申請調至他署。
雲林地檢署起訴署內一名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魏姓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朱啓仁今出面說明案情。記者陳苡葳/攝影
雲林地檢署魏姓檢察官因對署內一名女書記官有好感,2022年間起對她展開追求,不過疑不知如何拿捏分寸,數度藉故攀談,或致贈零食等禮物接近,造成女方產生壓力;示意圖。記者陳苡葳/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