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選後首談佔中7警案 不會特赦

針對香港7名員警員在「佔中」期間,因爲襲擊佔中人士獲刑2年,外界要求行政長官以「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予以特赦。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她上任後不會這樣做」。

香港無線新聞28日報導,林鄭月娥出席電臺節目時被問到是否會特赦襲擊曾健超而被判監的7名員警。她說:「因爲社會對於我們秉持法治是有期望。不論因爲什麼原因,如果違反了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林鄭月娥說:「法庭已經判了,當然如果對裁決不同意或對懲罰性決定不同意可以上訴,但我不認爲應該用一個行政或政治手段來干擾司法決定。」

人民日報海外網之前報導,香港7名警員在佔中期間襲擊前公民成員曾健超,各被判囚2年後,警隊民間一直有呼聲要求行政長官特赦7名警員。

甚至有民間團體2月28日到特首辦公室向行政長官樑振英請願,要求特赦7警案中的被告。樑振英當時親自接收了請願信。

林鄭月娥在當選特首後,首談7名員警案,表示上任後不會特赦。10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