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配」代言有解 國營事業員工兼職將放寬

李洋(右)、王齊麟(左)(資料照/季志翔攝)

東奧羽球男雙金牌得主「麟洋配」王齊麟、李洋,因屬土銀員工,具公務員身分,讓代言和兼職受限。銓敘部長周志宏今天透露,考試院正檢討修正「公務員服務法」,公兼勞的員工兼職和經營商業部分會適度放寬,朝向授權由各機關決定,草案預計年底前完成。

「麟洋配」爲國爭光後,經紀人吳宜倫替兩人談定販售專屬悠遊卡,各種廠商也蜂涌而至,想找兩人代言,卻因屬土銀正式球員,具有公務員身份而一度受限。

銓敘部之前已發佈解釋令表示,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獲致正常利益,且未掛名代言人或參與相關商業活動,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經營商業的範疇,也可委任自然人或法人處理其肖像授權事宜。

爲通盤解決問題,周志宏今天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表示,考試現在正在審查「公務員服務法」兼職和經營商業的相關規定和適用範圍。

他說,目前國營事業純勞工本來就不適任服務法,但公兼勞的部分也會適度的放寬,目前朝向兼職和經營商業由各機關自己去規定,不一定要直接適用於「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兼職和經營商業的相關限制,目前是朝這個方向去研議,亦即只要國營事業同意就可以了。

周志宏表示,銓敘部曾詢問過各國營事業,各事業並不完全同意公兼勞的部分全部不適用對兼職和經營商業的限制,因爲公兼勞員工有其歷史發展,但企業本來就可以自己去規範勞工是否能在外兼職,這屬於公司治理問題。

他說,「公務員服務法」全文修正年底前會出來,經營商業和兼職的適用範圍,及放寬限制部分會同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