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接代言恐違法 土銀撂重話

有關於王齊麟、李洋的代言法律問題,財政部、土銀已經向銓敘部申請解釋。官員表示,銓敘部的解釋函已經回函給相關部門,只要透過土銀去談相關的合作與商業活動,所取得的利潤內部談好就沒有問題。麟洋的代言也必須要專注本業、不能夠有利益衝突。

土銀昨表示,王齊麟、李洋奪得東奧金牌後,品牌代言廣告、出席活動邀約不斷,惟兩人具公務員身分,依須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其肖像權使用及廣告代言的適法性,備受各界關注,但其經紀公司在未告知土銀的情況下,不斷推出代言產品及活動,爲避免兩人受到傷害,土銀曾與經紀公司聯繫,不希望因經紀人錯判導致兩人違法。

土銀強調,麟洋兩人爲土銀長期培養的優秀球員,更爲國家爭取最高榮譽,不容因經紀人誤判導致兩人違法受到傷害,經紀公司如爲兩人利益着想,應主動告知土銀相關規畫,讓土銀可以透過程序,幫兩人確認是否有適法性問題。畢竟相關法令十分專業,不是經紀人或委任律師可以代爲判斷,還是要以銓敘部的規定爲準。

吳宜倫強調,麟洋授權其經紀事務,合約也寫明是義務性幫忙,自己的兒子是土銀羽球隊的成員,而土銀長期贊助臺灣羽球,絕對不可能去做傷害土銀的事情。

麟洋昨至中職開球,也被問到近期的代言爭議,王齊麟說,兩人從沒說過要離開土銀,「很感謝球隊爲我們做的一切,現在還在跟球隊討論,希望銓敘部跟政府可以給我們一些解答。」李洋也強調,兩人立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