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委政法委通報兩起政法系統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案例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劉洪超

01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原二級警長趙某,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企業贈予的財物,爲企業違規經營活動提供便利。2023年4月,趙某被給予開除黨籍、政務開除處分,其涉及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02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原三級高級法官姜某濤,多次收受企業贈予的財物;接受企業安排的宴請和旅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2023年8月,姜某濤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及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