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是非/老王:酒店妹就是物化?你X啦!
▲你也認爲傳播妹、酒店妹是物化自己嗎?(圖/翻攝自PEXELS網站)
文/老王
嗨,我是臉書部落客老王興趣是汁妹和到各大粉絲團留言串門子,我不會介意你喜歡或不喜歡我,因爲拎北謀咧差小哩~但如果你是女孩,拜託...不要討厭我!!
如果你因爲這個標題點進來並且如果認真看完了,我希望你能留言說說你的觀點!我會尊重你的觀念,但是相對的,我也希望你尊重我的看法!
維基百科說:物化,是一種客體化(即對象化,objectify)的過程,透過社會分工來區分物我,也就是把某些東西當作勞動的對象,是可以被控制、分解、操弄、改變、轉型、交換、消費、生產……的東西。
人類在勞動中,必須先物化身體,把身體當作勞動工具使用,進而得到勞動的報酬或成果,是一個交易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不但將報酬與成果物化,成爲可以交換而得的東西,自己的身體也必須跟着物化,以便衡量,並以勞力的方式交易出去。有人的地方就有物化,物化是人類生存的必要過程。
前幾天我跟一位朋友在聊天,他看着新聞中所述的女孩在嘲笑,就因爲那女孩是傳播還是酒店妹,我忘了!
但是我馬上翻了一個白眼對他說:笑點在哪?他說:這些女的根本婊子,物化自己物化的失去價值觀!我說:你媽啦!股神巴菲特也是婊子囉?跟他吃個午餐還要一億!
然後這位朋友就閉嘴了。
▲已進行17屆的巴菲特慈善午餐拍賣,一頓午餐要價上億臺幣,難道這也是物化?(圖/翻攝自ebay)
先撇開違法的不提,我認爲你情我願就不算是物化!什麼叫做你情我願?
酒店妹陪喝,我付錢!這就是你情我願!傳播妹陪唱,我付錢!這就是你情我願!實況主跳舞,我送禮!這就是你情我願!網美放乳溝,我按贊!這就是你情我願!模特陪吃飯,我付錢!這就是你情我願!
▲有些人認爲實況主、網美賣弄性感,物化自己,但這不也只是一種商業手段?(圖/翻攝自網路)
你情我願,我認爲它就只是一個買賣!
女孩要錢,我要陪;女孩要贊,我要溝;花錢、按贊滿足一個魯蛇的夢想!很難嗎?
不要用你他媽豬一般的道德觀念來說什麼社會的亂源,明明就是一個很單純的買賣關係,道德三小?
我相信有些女孩也會討厭這種陪喝、陪唱、陪吃飯的人,女孩啊……雖然妳有幾分姿色,但每個人有每個人賺錢的方式,看輕別人不會比較高尚,懂得尊重,纔是真的道德!
其他?物化?你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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