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媳婦林於如「唯一女死囚」 釋憲求免死憲法法庭23日辯論

林於如(中)爲詐領保險金犯下殺害丈夫、母親、婆婆重案,在聆聽死刑判決後走出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全臺唯一女死囚、「驚世媳婦」林於如毒殺親夫及家人,2013年最高法院認定她殺害親生母親及婆婆後,短時間內再毒殺親夫,人性既泯,判死定讞,林女委由律師除主張死刑違憲,還提出「心智缺陷」抗辯,求翻案逃過死刑執行,憲法法庭23日開辯論庭。

林於如及教唆槍殺2名員警的死囚王信福等37人,主張死刑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3日從上午10點到下午4點30分展開馬拉松式的辯論,最快今年7月底前作成判決,一旦死刑判決違憲,臺灣將廢除死刑、立法院須修法,法官不得判死,且37名待槍決的死囚可再審或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刑。

憲法法庭的辯論重點爲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權利、人性尊嚴?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有哪些?是否都合憲?如死刑違憲,有什麼可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

如果認爲死刑合憲,什麼犯罪類型可判死刑,37名死囚中,有人是因爲1999年施行的「唯一死刑」被判決定讞,但有些人是因2006年7月1日修正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規定,這樣是否違憲?理由爲何?

另1個辯論重點是,近年最常被拿來當逃死抗辯的理由,爲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的行爲人,依其行爲時辨識能力的程度,而有「不罰」或「得減輕其刑」區別,就死刑宣告而言,是否違憲?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這次死刑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未來案件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