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名片裝立委特助喝花酒35次 開3張芭樂票付89萬人就消失

酒店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一中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41歲的洪姓男子,2014年間到女友工作的酒店,向酒店黃姓經理誆稱是前立委薛凌特助,還拿出名片對方信以爲真,讓他喝花酒35次,消費了89萬300元,並以月結的方式收支票,沒想到3張票都被退票,黃氣得提告,臺中地院26日依照詐欺罪嫌,判處他1年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2014年2月20日透過不知情的女友,到該酒店消費,並拿出前立委薛凌特助的名片,告訴黃姓經理希望不要付現,可以月結簽帳,還說自己家境良好,黃姓經理誤信他的話,因此他從當年2月20至28日共消費7次,金額爲30萬元,並拿出一張公司客票面額爲16萬元,到期日則在5月10日。

之後洪姓男子又和朋友來消費,並在3月底和4月底時簽結帳,甚至開了兩張公司客票,到期日分別爲6月10日和7月10日,不過由於第一張客票在5月10日就要到期,因此他5月5日最後一次消費之後就再也不去酒店,黃姓經理連絡不上人,又等到3張票全都被退票之後,才驚覺自己被騙了,黃還被酒店要求每月扣薪來還這89萬300元,氣得提告。

洪姓男子供稱,「並沒有說自己是前立委薛凌特助,只是當時身上只有這張名片。」只坦承有消費,但否認詐欺,但是黃姓經理說,「第一次見面黃男就說自己是前立委薛凌的特助。」臺中地院審理時26日因此依照詐欺罪嫌,判決洪姓男子1年2個月徒刑,並追繳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