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所有權引爆蔣家與國史館官司 二審判決出爐
國史館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兩蔣日記」及相關文物的所有權之爭,在臺美引發訴訟,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兩蔣總統任內的235項文物歸國有,其他部分歸蔣家繼承人共有,蔣家繼承人只有蔣友梅不服提上訴,遭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可上訴。
故總統蔣介石在世時,逐年將日記、總統府文件等文物交付給蔣經國,蔣經國連同自己的一併交付蔣孝勇,蔣孝勇再轉交妻子蔣方智怡 保管;夫妻倆爲保存文物,掃描成微縮膠捲,2004及2005年間與美國史丹佛大學簽約,託付保管50年。
國史館2015年對蔣家繼承人蔣方智怡、俞蔣孝章等16人提告確認文 物所有權後,先對蔣孝剛撤告,再與蔣方智怡等8人調解,最後剩蔣 友梅、蔣孝嚴、蔣蕙蘭、蔣蕙筠、蔣萬安、陳忠人、丘如雪7人。
前年一審臺北地院判決,掃描保存的80卷膠捲,及兩蔣總統任內生成的235項文物歸國有,非任內的232項文物則歸蔣家繼承人共有;蔣友梅等 人主張《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2004年才公佈施行,不能溯及既往,蔣友梅不服提上訴後,二審高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