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國道翻覆揪出環保蟑螂 假承租真棄置爆利1.6億!

▲環保蟑螂假承租真棄置。(圖/彰化地檢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2年前發生一起載運廢棄物的聯結車翻覆,經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追查發現,該批廢棄物由不法業者以假承租真棄置方式,將未經處理的廢棄物載運到嘉義縣鹿草鄉一帶棄置、掩埋,全案共將黃姓主嫌等33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估計不法利益1億6400萬元,非法棄置廢棄物達1萬公噸,彰化地檢今天依違反廢清法提起公訴。

依據起訴書內容指出,2022年6月9日凌晨3時52分許,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發生載運廢棄物聯結車失控翻覆,車上載運的廢塑膠混合物全散落在車道上,經南投環保局派員稽查,並未領有許可文件,是線西鄉這間回收再利用公司,涉嫌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名將廢棄物載運到其他縣市堆置,保七總隊第3大隊據報後立即報請彰化地檢偵辦。

檢方隨即啓動「檢警環」平臺機制,由檢察官林裕斌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會同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進行長期監控及蒐證,查悉該公司、夥同營造、某國際公司負責人相互勾結,牟取廢棄物處理費用。

檢方偵查,該公司僅爲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的公司,僅可收受可供再利用或是再處理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R-0201),並僅能出售給塑膠工廠,不得收取D類事業廢棄物進行處理。

某營造公司已於2021年間,因承攬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開發計劃公共設施工程,與蕭、陳等人勾結、未依法申報將大量事業廢棄物,數量多達一萬公噸,在各縣市尋找非法掩埋地點棄置、或回填至土地,而以此牟利1億6400萬元。

彰化地檢指出,爲保全日後犯罪所得之追繳、防止被告脫產,檢察官並強力清查被告等名下全般財產,向法院聲請查扣被告等所有價值4000萬元動產及不動產。案經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前段無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理等罪嫌將被告等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1億6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