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府代辦大陸「福馬同城通」觸法? 陸委會回應了

連江縣府協助宣傳及提供代辦大陸「福馬同城通」卡,遭質疑違反兩岸條例。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9日表示,連江縣府在陸委會勸說後,已表示不會將蒐集到的個資送出去。記者陳宥菘/攝影

大陸福建省政府上月28日就「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推出第二批惠臺13項措施,其中包含發行「福馬同城通」卡供我連江縣民使用,連江縣府3月初協助宣傳及提供代辦,引發違法兩岸條例第33-1條的疑慮。陸委會9日表示,這當然有觸法疑慮;連江縣府在陸委會勸說後,已表示不會將蒐集到的個資送出去,「假設當初他們沒有停下來,就可能涉及合作行爲」。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9日下午主持召開例行記者會,針對連江縣府配合大陸推動「福馬同城通」卡的違法疑慮,詹志宏表示,大陸媒體3月就有報導要推出「同城通」卡片,接下來連江縣府接到對方的請託要協助。他透露,連江縣府隨後就和陸委會聯繫,關切這個行爲會不會涉及兩岸條例33-1條。

詹志宏表示,當時陸委會提醒連江縣府,此舉有觸及兩岸條例33-1條的疑慮,因爲涉及到所謂合作行爲,勸說縣府不該代辦代收。陸委會同時提醒,申辦卡片過程,必須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臺胞證影本,等於是將證件上的資訊還有大陸手機號碼等等的個資都交付給對方,還可能觸及其他法律。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爲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爲。

不過,北竿、南竿鄉公所3月初曾在官網公告,將擴大服務代辦連江縣交通旅遊局「福馬同城通」卡申請作業,除了設置線上表單,也開放民衆可直接親赴鄉公所櫃檯辦理。此外,該卡內已預存300元人民幣,招致「統戰卡」的批評。目前傳出有近3000位民衆申辦。

詹志宏表示,連江縣府3月初曾在官網上有(開放)登錄(申辦),但後來就撤下了,沒有代辦代收的問題。在陸委會提醒後,連江縣府也表示「不會把個資送過去給他們」,但因爲對方(陸方)要製作卡片,需要大略的總數,所以就把「數字」送過去。

詹志宏強調,後續情況陸委會將設法進一步瞭解。他並提到,陸委會當時勸連江縣府「不要輕易配合對方要求」,「假設當初他們沒有停下來,而是把個資送給中國大陸的話,就可能涉及合作行爲,包括鄉公所同仁都很可能被連累」。

根據福建省政府介紹,馬祖居民可持「福馬同城通」卡,享受福建福州全市範圍公共交通及指定酒店住宿優惠、入住臺胞免租房、子女入學等便利,屬於第二批惠臺13項措施中,「便利臺胞來閩交流和工作生活」方面的其中一條措施。

中國大陸發行預儲300元人民幣「福馬同城通」供連江民衆使用,引發統戰、國安及個資問題,引起違法兩岸條例的疑慮。圖/連江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