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影射他借徐永明300萬 林佳龍找律師:捍衛清白

交通部長林佳龍,12日到苗栗參加座談會時,對於媒體爆料他借300萬元給徐永明之事,林佳龍嚴正駁斥。(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聯合報》以「重量級部會首長」、「徐永明回稱『因爲他是我學長』」之內容影射曾與徐有金錢往來之首長爲交通部長林佳龍,林佳龍隨即發聲明駁斥此爲不實的傳聞及臆測,籲請外界勿作渲染及揣測,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他12日下午出席座談會時,更向媒體嚴正駁斥,此爲不實報導,刻意的影射,令人遺憾。

林佳龍下午參加苗栗縣三義西湖渡假村參加竹竹苗觀光產業交流座談會時,針對媒體詢問外傳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向他「借貸300萬元」的事件;林也表示,這是不實的報導,媒體沒有提供任何消息來源,刻意的影射,令人遺憾;關於相關案情及偵查內容,自己並不清楚,希望由檢方來作說明及澄清。

林強調,特別有一些過度的揣測及渲染,有可能因而觸法,也已請律師蒐集相關資料全力捍衛自己的權益和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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