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委會今審監察院預算 綠委質疑人權委員會獨立性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113年監察院相關預算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連人權案件的陳情,都要先經過監察院,再交給人權委員會,國家人權業務的獨立性頗受質疑。

林淑芬指出,人權委員會本應獨立運作,卻連獨立陳情機制都沒有。根據人權委員會網站公告,陳情方式包括到監察院的陳情受理中心陳情、經由監察院陳情信箱以網路方式陳情等,都需要透過監察院。

林淑芬質詢,今年7月人權委員會提出2023年到2026年的中程策略計劃,其中有21項人權議題,但都很抽象,未提出具體、可衡量的KPI,也未設定時程節點,看不出相對應資源預算支持,也無法說明哪些人權委員將來要執行的策略計劃等。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答詢,這份國家人權委員會中程計劃2023年到2026年,是今年8月才做出來,今年工作就是要分年、分期,整理預期目標,下半階段會開始處理分年、分期如何實現目標,盼以書面報告再向委員會報告。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提案指出,監察院現址是過去的臺北州廳廳舍,1998年公告爲國定古蹟,但北翼廳舍卻未被列入,盼監察院儘速會同相關單位,啓動文資審議。

江永昌表示,監察院目前依「準古蹟」方式管理及維護北翼廳舍,但考量對原臺北州廳舍的完整保存,應儘速會同相關機關啓動文資審議。有鑑於此,對於監察院明年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的「基本工作維持」編列5334萬4千元,要求凍結20萬元,待監察院3個月內就「監察院北翼廳舍之保存維護及辦理文化資產評估之規劃」向司委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經監察院人員溝通,允諾妥善處置後,江永昌同意不予凍結預算,但要求監察院要有積極作爲。今天司委會審議時,在場立委、官員無異議,召委林思銘裁示通過該主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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