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審打詐專法 劉世芳:四法連動才能遏止詐騙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詐欺犯罪危害條例」由內政部主管,其他三法分別由法務部、金管會負責,四法連動,纔有法治基礎壓制詐騙。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後首重打詐,行政院日前研擬「打詐新四法」,立法院司法、內政委員會本週也分頭審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指出,「詐欺犯罪危害條例」由內政部主管,其他三法分別由法務部、金管會負責,四法連動,纔有法治基礎壓制詐騙,相信在委員會審查能提出最適切法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定審查「詐欺犯罪危害條例」,也就是俗稱的「打詐專法」,並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備詢。她會前受訪解釋,打詐四個法,「詐欺犯罪危害條例」由內政部主管,另外包括「通保法」、「科偵法」、「洗錢防制法」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分別由法務部、金管會負責,四法要連動,纔能有效壓制臺灣詐騙猖狂的情況。

不過,近日有民團質疑打詐修法過嚴,不利更生人迴歸社會,劉世芳迴應,處理法條過程中一定會與朝野黨團互動,民意會展現,相信委員會審查時能提出適切法律;未來在黨團協商也會以行政院整體四個方案的立場,再跟各黨團來說明。

至於臺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出線爭議,劉世芳僅稱「已經處理好就好,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