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試用期法制化 許銘春:立意良善但須注意勞工權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勞動部長許銘春出席備質詢。記者林伯東/攝影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日前表達將提「勞動基準法」修法,立法「試用期法制化」,規定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質疑,此一修法將造成僱主可給予比基本工資還低的薪資。牛煦庭今赴立院質詢勞動部長許銘春此一議題,許銘春迴應,相信立委提案立意良善「出發點是好的」,但必須注意勞工的權益,此一修法可能會讓勞工都有「八成薪的試用期」、而不是看勞工的專業和技能,但不是每個勞工都需要試用期。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勞動部長許銘春出席並備質詢。
牛煦庭質詢時問,此一提案會造成僱主給予比基本工資還要低的薪資嗎?許銘春表示,勞工不會因爲處於試用期就排除於勞基法之外,不管是不是試用期,僱主都不能給予勞工低於基本工資的薪水,這是法律給予勞工的基本保障。牛煦庭不斷詢問此一說法是否「打臉」王定宇,許銘春迴應,不要講打臉不打臉,政治攻防是另一回事,她關注的是勞工權益是否受損。
牛煦庭表示,他明白提案「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會造成定錨效應,他也已將八成薪拿下。但他要強調立法的初衷是想要照顧一羣「最弱勢的勞工」。他希望勞動部可以去搜集試用期各種勞資糾紛的樣態,提供將試用期法制化的修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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