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徐巧芯 前副市長拋1絕招:逼檢察長出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圖)因公佈密件遭外交部提告。(示意圖,資料照/劉宗龍攝)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疑我國援助烏克蘭計劃涉嫌圖利,遭外交部告發涉嫌泄密,外交部長吳釗燮日前在社羣平臺Threads稱「面對無理的質疑,林北一定吵到底」等語,引發爭論。對此,前臺北市副市長李永萍表示,若要聲援徐巧芯,在野黨立委要把自己認爲不該加密的密件通通公開,喊話政府「我也是徐巧芯,你來告我吧」,讓案子累積到逼檢查長出面說明、形成通案,且應該要修法,把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加密條件,從負面表列改爲正面表列。
前立委、前臺北市副市長李永萍昨(13日)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指出,外交部告徐巧芯泄密,是用位階很低的法律《文書處理手冊》,但其中有援引《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第五條,即四種情況下不可以列爲國家機密,包括隱瞞行政疏失、限制或妨礙公共事業公平競爭、試圖掩蓋自然人法人團體機管的不名譽行爲、拒絕或延遲公開政府資訊。而「限制或妨礙公共事業公平競爭」一項,就是徐巧芯現在的核心指控,若徐反過來提出法律訴訟,吳釗燮本人和外交部可能會有事,吳現在壓力應該非常大。
李永萍建議,藍、白立院黨團在推動藐視國會罪的同時,也應該對文書處理手冊的母法,做條文修正,把負面表列改爲正面表列,也就是寫明哪些事情可以被列爲國家機密,其他通通不行。否則就算通過藐視國會罪,行政院各部會就根據文書處理手冊,把資料通通加密、只要立委拿出來就去提告,國民黨跟民衆黨要加緊修法。
李永萍也當場喊話藍白立委,大家回去看所有自己認爲不應該加密卻被列爲密件的資料,每個人都拿出來公佈,通通叫相關單位去告,這就跟過去特別費案一樣,一定要讓案子累積到逼檢察長出來開會,讓全部的檢察官做一個通案。
李永萍強調,現在修法無法朔及既往,若自己還在立法院, 會支援徐巧芯,一定會把密件拿出來公告,「我就告訴你:我也是徐巧芯,你來告我吧」,民進黨政府莫名其妙,只有用政治手法才能凸顯出他們的無恥、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