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大姑丈認罪!法官面前「告御狀」 爆料徐巧芯涉潛艦案遭特別安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大姑丈夫杜秉澄被控成立詐騙集團水房以虛擬貨幣洗錢,劉女、杜、杜的助理吳沂珊、劉女友人林於倫被訴;劉女、杜、林偵查中羈押禁見,臺北地院今開羈押庭,杜認罪,但向法官「告御狀」表示,偵查中延押庭爆料徐巧芯涉潛艦案後,受到看守所的特別安檢。

杜秉澄從法院留置室一提解到法庭就說,在進入洗錢案主題前,要先聲明一件攸關人身安全的事,如果今天不講,怕以後就沒機會說了,法官陳柏嘉聞後未制止杜說話。

杜秉澄說,今年6月檢方聲請延押他,他在法庭曝光徐巧芯涉及國造潛艦聲紋案、收受回扣賄賂案、內線交易案後,某報連續報導這件事,約6月12日前後5天左右,在看守所中午用餐即受到管理員要求特別安檢。

杜說,當管理員在發佈用中餐的指令後,他纔剛打完飯,就被要求特別安檢,那是一種特別的行政行爲,但他覺得並非基層的錯誤,而與打電話給看守所的「那個人」的謀策應該是息息相關。

杜秉澄說,看守所基層很明顯遭受了相關壓力,明顯被操作、運作,偵查檢察官要他對此去此提自訴,但他的力量太單薄、甚至沒錢請律師,因此個人希望能以公權力去解決這件事情。

回到洗錢案主題答辯,杜秉澄說,檢察官起訴的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罪罪名與事實他都認罪,但強調自己只是幣商、不是詐欺集團,而是被詐欺集團所誘導、操縱的人,杜坦承錯誤,說絕對沒有對被害人施以詐術。

陳柏嘉聽了杜秉澄的說法表示,法官不能就杜說的遭遇主動調查,頂多只能依刑事訴訟法依職權告發,偵查犯罪權責在檢察官,而且,看守所如何管理收容人,法院亦無法處理,被告羈押在看守所的具體處遇,法官不能指導。

檢方起訴指出,杜秉澄招募林於倫提供名下的東霖公關顧問公司帳戶作爲水房洗錢帳戶,再指揮劉向婕、林於倫、吳沂珊以現金提領、跨行轉匯將臺幣換爲虛擬貨幣,回存至前端水房指定的電子錢包,營造虛擬幣交易的假象。

檢方認定,杜秉澄、劉向婕依每日洗錢交易總金額獲取3%不法利益、林於倫獲1%不法利益,吳沂珊每月領取3萬元薪水,4人共涉及洗錢2701萬6000元。

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左四)涉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起訴,今天移審。記者王聖藜/攝影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