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5年判刑將滿 陸委會籲陸公開釋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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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李明哲2017年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判刑5年。 陸委會今表示,李明哲自106年3月19日入境中國大陸,遭陸方逮捕關押已有5年,臺灣社會關心李明哲的健康、安全狀況,呼籲陸方儘速公開李明哲之釋放資訊,並且儘快讓李明哲平安返臺。

陸委會指出,李明哲循正常程序入境中國大陸,遭限制自由到判刑關押,陸方皆未循兩岸協議管道通報我方;在疫情期間,陸方亦未同意李明哲與家屬撥打親情電話瞭解繫獄狀況,另家屬迄今無法得知判決書內容與李明哲服刑期滿之具體釋放日期,對於中國大陸司法制度人權保障不周,深表遺憾。

陸委會表示,兩岸交流要能正常往來,民衆的人身自由安全必須受到最高保護,中共當局要成爲世界重要的力量,關鍵是應展現法治與文明價值。這不只是保障赴陸交流的臺灣人民,更是中國大陸14億人民最深沉的企盼與期望。對於其他國人在陸個案情形,陸委會均盡力透過各種管道掌握案情發展與提供必要之協處,並呼籲中國大陸應充分保障國人及其家屬相關權益,也提醒赴中國大陸發展之國人,應謹慎注意人身安全等風險,並注意兩岸法制差異。

陸委會說明,政府向以保障國人安全自由爲先,也會繼續盡一切努力協助李明哲及提供家屬必要的支持,並與各界協力合作,直至李明哲先生平安返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