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多來了!39家投信顧總代理境外「另類基金」鬆綁 拚年底上路
金管會宣佈,最快今年底前,39家國內投信顧業者將可擴大引進國外公司發行「另類基金」(如投資黃金、不動產等非有價證券)在臺銷售。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宣佈,最快今年底前,39家國內投信顧業者將可擴大引進國外公司發行「另類基金」(如投資黃金、不動產等非有價證券)在臺銷售。從過去國外公司只能「一對一」委託一家做基金總代理,未來改以「基金別」,如發行三檔基金就可委託三家做代理銷售。
此舉對國外資產管理機構來說,選擇在臺銷售通路時更有彈性,可提高引進多元商品的意願;國內投信顧業者則可擴大基金總代理的合作空間,擴大高資產業務範圍;投資人也增加投資管道,國內外公司與投資人同享利多。
這也是金管會新任主委彭金隆就任滿月的政策大菜。他在2024年行動創新法規調適的八大鬆綁措施中,其中研擬放寬國外資產管理機構發行「未具證投信基金性質」的境外基金,在臺銷售總代理的限制。
所謂「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是指資產池中,投資股債等有價證券低於六成,主要是投資如黃金、不動產、衍生性金融商品爲主,市場多稱是「另類基金」,銷售對象限以專業投資機構、高資產大戶。
依現行規定,國外資產管理機構要來臺銷售這些「另類基金」,僅限委託一家基金總代理人,等於只能「一對一」;未來將依基金檔數,如國外公司發行三檔另類基金,就可委託三家基金總代理人銷售。
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共有39家國內投信顧業者都符合境外總代理人資格,截至4月底有9家業者總代理17檔境外的「另類基金」,總銷售規模170億元。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舉例,新制上路後,這17檔境外基金就可委託17家基金總代理人公司銷售,可擴大國內外公司合作空間。
她說,因各投信顧專長不同,客戶屬性也不同,有些基金投資屬性,也可能偏向特定客羣,鬆綁境外公司委託在臺的基金總代理銷售機構後,可擴大銷售金額,成本也有機會降低。
金管會將修正相關函令,最快今年底放行。這也是金管會在2022年先鬆綁承辦高資產財管的國銀,可對其高資產大戶銷售境外的「另類基金」,再進一步放寬境外公司發行這些另類基金時,在臺銷售通路的彈性。
金管會是在2022年8月18日宣佈,開放承辦財管2.0的銀行業者,可對其高資產財管客戶提供海外私募股權基金、避險基金或以黃金、不動產的各類現貨基金(即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者)等另類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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