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逐筆交易明年三月正式上線
文/顏瓊真
現行各主要市場無論爲已開發市場如紐約、EURONEXT、德國、英國、日本、香港、新加坡,或新興市場韓國、上海、深圳、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盤中均採「逐筆交易」方式撮合,僅臺灣股票市場仍於盤中採取「集合競價」。
臺灣證券交易所爲與國際接軌,決定自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以後開始實施「逐筆交易」,而在這之前,爲了讓投資人瞭解「逐筆交易」,以及提早熟悉未來的交易習慣,則先於今(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推出「逐筆交易擬真平臺」,讓投資人先試玩看看。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實施「逐筆交易」可與國際接軌,吸引外資,在交易效率及資訊透明度上更優於集合競價。
證交所自二○○八年起即推動逐筆交易,爲使投資人逐步適應交易制度之變革,先於二○一○年六月起,權證調整爲盤中逐筆交易,使投資人漸次適應資訊揭露頻率,此外,另於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起將盤中集合競價撮合秒數,由二十秒調整至十五秒,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及十二月二十九日再分別調整至十秒及五秒。
即將在明年三月上線的「逐筆交易」,上線後的效益包括:
一、交易效率高:集合競價與逐筆交易隨到隨撮性質有所不同,逐筆交易無需等待,交易效率上優於集合競價。
二、資訊透明度增加:集合競價僅能提供交易後(Post-trade)資訊,逐筆交易則可同時提供交易前(Pre-trade)及交易後(Post-trade)資訊,逐筆交易之資訊透明度較佳。
三、提供多種委託種類:逐筆交易下可提供多樣化委託種類,例如市價委託、立即成交或取消(IOC)及全部成交或取消(FOK)等委託種類,可提供投資人更多選擇及交易策略之運用。
四、整合權證、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策略運用:現行現股爲每五秒集合競價,然權證、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已爲逐筆交易,撮合方式的不同,影響投資人於現貨與衍生性商品間交易策略,將來同爲逐筆交易,得使策略運用更順暢。
而什麼是「逐筆交易」?跟現行「集合競價」有什麼不一樣呢?
一、滿足最大成交量成交,高於決定價格之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二、決定價格之買進申報與賣出申報至少一方須全部滿足。
三、合乎前二款原則之價位有二個以上時,採接近當市最近一次成交價格之價位,如當市尚無成交價格者,採接近當市開盤競價基準之價位。
而逐筆交易的成交價格決定原則:按逐筆輸入之買進申報或賣出申報,依下列原則決定之。
一、當筆輸入之買進申報價格高於或等於先前輸入之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依賣出申報價格由低至高依序成交,直至完全滿足或當筆輸入之買進申報價格低於未成交之賣出申報價格爲止。
二、當筆輸入之賣出申報價格低於或等於先前輸入之最高買進申報價格時,依買進申報價格由高至低依序成交,直至完全滿足或當筆輸入之賣出申報價格高於未成交之買進申報價格爲止。
逐筆交易VS集合競價
這裡以簡化案例來解說,假設A股票在下列時間點只有下列投資人下單(圖一)。
如果是「集合競價」制度,其價格決定原則:也就是讓最多人可以成交的價格作爲成交價,因此,就圖二的情況,會產生102元可以成交5張;101元可以成交4張;100元可以成交2張。
在102元可以成交最多張數,所以在集合競價下,102元爲這次撮合的成交價,成交數量爲5張。
結果爲:美美以102元買進成交5張。(5張價格都是102元)
大明委託100元以102元賣出2張;大王委託101元以102元賣出2張;可可及小張雖然都以102元委託賣出,但因爲可可下單的時間比小張早,故可優先成交。
就「集合競價」的交易效率來說,現行盤中集合競價每5秒撮合一次,以此例來說,美美、大明、大王及可可,約從9:02:02至9:02:04下委託,在每5秒集合競價下,約從9:02:05進行撮合,並得知成交結果。
資訊透明度:現行集合競價每5秒公佈撮合結果,投資人蔘考前次撮合後之交易資訊,5秒內之委託變動,投資人無法得知,故無法預期可成交價格。
以此例美美、大明、大王、可可及小張,因互不知道彼此委託價格,故無法預期成交結果。
再就委託種類:現行只有一種委託種類,僅能以限價當日有效單進行委託。目前坊間常用的市價單,系以漲停價買進,跌停價賣出的委託,在定義上還是限價委託。
逐筆交易 買進張數之價格不一
而明年三月即將上線的「逐筆交易」,其就價格決定原則:依已經出價之對手價格依序成交,一筆委託可能於瞬間產生多個成交價格。
以美美委託買進的例子來說,請看圖三右側「賣出方出價低者優先成交」的指示,則首先會成交100元2張;接次成交101元2張;最後成交102元1張。
美美以100元買進2張、101元2張及102元1張,合計5張。(5張的成交價格不一)
而就賣出者來說,大明以100元賣出2張;大王以101元賣出2張;至於可可及小張雖然都以102元委託賣出,但因爲可可下單的時間比小張早,故可可優先成交,以102元賣出1張。
交易效率:委託隨到隨撮,隨時公佈最新交易資訊。美美不用再等到9:02:05,委託後即可成交。
資訊透明度:在逐筆交易下,一有委託即進行撮合並公佈交易資訊,除了成交後資料,還可以提供成交前資訊。
美美下單前,看到大明掛賣出100元2張、大王掛賣出101元2張,小張掛賣出102元1張,即可預期以102元委託買進,應可以100元買進2張、101元2張及102元1張。
投資人再由「集合競價VS逐筆交易」的比較表格,也可以發現,在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以前(集合競價)及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以後(逐筆交易),在價格決定原則、交易效率、資訊透明度、委託種類及衍生性商品策略運用等項的不同(附表)。
新增多項交易種類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未來盤中時段(9:00-13:25)實施逐筆交易,開收盤時段仍維持集合競價。
而跟投資人有關的下單委託部分,逐筆交易後,委託價格除限價外,將新增市價,委託有效期別除當日有效外,新增立即成交否則取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委託價格與有效期別組合後,共計有六種類委託單,提供投資人選擇運用。最主要項目敘述如下:
一、市價委託單:適用於逐筆交易時段,投資人以市價委託無須指定價格,每次撮合前,市價委託按證交所公司營業細則所訂原則轉換參考價格,並視爲其申報價格。
但也有不得使用市價委託之有價證券,包括:
(1)初次上市普通股採無升降幅度限制期間、無升降幅度限制之有價證券,爲避免成交價格超逾預期,不得使用市價委託。
(2)依證交所公司章則規定施以延長撮合間隔時間之有價證券,因採集合競價撮合,不得使用市價委託。
(3)禁止平盤以下融券及借券賣出之有價證券,爲避免成交價格低於平盤價,不得以市價委託融券及借券賣出。
二、立即成交或取消(Immediate or Cancel, IOC):適用於逐筆交易時段,IOC委託係指委託即刻成交,未能成交之委託,立即由系統刪除。
三、全部成交或取消(Fill or Kill, FOK):適用於逐筆交易時段,FOK委託係指委託須全數成交,未能全數成交,立即由系統刪除。
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逐筆交易也新增「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主要是爲避免因行情波動劇烈,使成交價超出投資人預期,自當市9:00第一次撮合後至收市前一段時間(13:20),規劃調整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實施標準,若有價證券之限價當日有效委託於撮合前任一試算成交價超過參考價之上下3.5%,將延緩該有價證券撮合2分鐘,並於2分鐘後當盤以集合競價撮合,嗣後恢復爲逐筆交易。
至於市價委託、IOC委託及FOK委託則就未超逾標準部分先行成交,超逾標準之部分不成交併取消,並繼續採行逐筆交易。
但也有不適用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有價證券,包括:(1)初次上市普通股採無升降幅度限制期間。(2)依本公司章則規定施以延長撮合間隔時間之有價證券。(3)當市開盤競價基準低於一元者。
至於行情揭示資訊方面,將提供「即時交易資訊」及「5秒行情快照(指每5秒提供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