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綠能政策 逼地方當冤大頭

太陽光電示意圖。圖/ingimage

雲林縣政府發函經濟部要求改善綠能政策,不惜要脅不再核發綠能設廠許可,槓上中央的火藥味十足,其實,雲林縣府此舉不無自清意味,特別是雲林縣無黨籍議長黃凱涉弊,縣府似有意劃清界線,但這也反映地方政府對中央積怨已久。

民進黨政府大力推動綠能政策,在審覈上因地制宜,表面上是體恤地方政府,實際上沒有統一流程和作業規範作依歸,長期讓地方政府感到無所適從,甚至只能土法煉鋼,自行摸索。

相關審覈在中央是跨部會、在地方是跨局處,須經過層層關卡,出現業者在申請上有一關被卡住即可能功敗垂成的困境,也更讓有心人士有操作空間,令弊案叢生。

面對中央積極推行綠能,地方政府不但要處理地方民怨和陳抗、執行審覈程序,一但爆發弊案,地方政府還得背上黑鍋遭撻伐,多數時候無疑是得不償失,自然不願繼續配合中央當冤大頭。

此次事件也再度反映綠能政策缺失。在中央與地方溝通不足、對地方居民衝擊影響評估不足情況下,政府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和監督措施,只有一再加速,演變成摸着石頭過河的窘境,那麼走到一半摔進水裡也怨不得人。

新政府上臺,能否一改過去高歌猛進的盲目做法,好好傾聽地方政府、業者和居民三方的真實想法,儘可能完善配套和審查機制,甚至傾聽民意,適度調整國家能源政策方向,相信纔是民衆對政府的真正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