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迦前員工告發陳宗基 圖利三顧公司涉背信罪
樂迦前員工指控董事陳宗基要他們領樂迦薪水卻幫三顧工作,涉嫌圖利三顧。(翻攝樂迦官網)
樂迦前員工告發董事陳宗基,士檢偵辦中。(本報資料照片)
國發基金投資的樂迦再生及三顧公司風波不斷,臺北市調處偵辦三顧前董座楊智惠妨害營業秘密爆出性騷擾、調查官接受三顧飲宴招待,12日又有2名樂迦前員工出面指控,董事長何弘能、董事陳宗基,動輒指示他們處理三顧的資訊設備事務,被調到三顧工作還持續領樂迦薪水,等於領着樂迦的薪水打三顧的工,他們向士林地檢署告發何、陳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全案正由士檢偵辦中。
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國發基金投資樂迦及三顧各2.79億元及1.15億元,加上泛官股共38%爲最大股東羣,原本應可掌握樂迦董事會;但國發基金在2家公司都只派任1席董事,無法監督公司治理,如今再爆發前員工告發公司治理違法違規,三顧、樂迦今年第1季每股各虧損0.37元、0.11元,國發基金儼然成爲「冤大頭」。
三顧前董事長楊智惠控訴,臺北市調處中正站組長劉錦勳和三顧副董事長陳宗基是好兄弟,劉昔日不僅曾到公司演講還帶一票調查官來參加公司尾牙,劉錦勳還強吻性騷擾她。整起事鬧得沸沸揚揚,引發調查官是否挾怨幫好友辦私案等質疑,楊智惠被拘提當天,因拘捕過程充滿爭議,因此提審成功獲釋,劉錦勳爲此遭調職,調查局督察處也立案調查性騷擾事件。
事隔數週,樂迦公司兩名前資訊科員工也出面指控,公司董事陳宗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和《刑法》背信罪;若罪名成立,最重可判刑10年,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董姓員工告發指出,他原是三顧員工,前年樂迦成立後,他被調到樂迦工作,負責資訊設備管理及系統建置業務,樂迦董事陳宗基不時指示他協助建置三顧的資訊設備;維護樂迦資訊系統時,陳宗基還指示他要三顧用所有樂迦資源。他多次反映讓三顧用樂迦資源於法不合,反遭惡言羞辱,讓他非常痛苦。就他所知,三顧未支付樂迦任何費用。
鄭姓專員則指出,他原本的工作是處理樂迦的資訊設備和系統相關業務,卻常接到董事陳宗基指示協助處理三顧的資訊設備事務,甚至透過一紙由三顧簽署的派令,未變更僱主的前提下,命令他從110年2月到三顧內部工作,但每天仍要求他到樂迦打卡維持出勤紀錄,方便樂迦繼續支付他薪水,資源混用且公司治理混亂。
除了薪水給付有違法之虞,樂迦的顧問費也有爭議。根據2021年底樂迦董事會的議案及2022年預算報告,1年花費近1億元,其中顧問費高達約9百萬元;當時領樂迦顧問費的有陳宗基15萬、楊弘仁15萬(現任三顧董事長);後來陳宗基當樂迦董事,纔沒領顧問費。由於顧問費支出過高,櫃買中心OTC曾來函調查。
鄭姓與董姓員工均稱,因長期兼職負責2家公司業務,不堪負荷,去年先後離職。他們曾向樂迦董事長何弘能求助,但何漠視放任、默許陳宗基濫用樂迦人力資源與軟硬體設備,將相關利益輸送給三顧公司或陳的自身利益,損害樂迦全體股東包括國發基金在內的權益,涉嫌職場霸凌以及樂迦圖利三顧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