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調查:逾19萬人近一年曾遭職場性騷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上路迄今滿1年,新北市勞工局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案增加。(新北市勞工局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勞動部7日公佈「2024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其中女性受僱者曾遭性騷擾比率達3.6%、男性達0.8%,若以主計總處人力資源推估,女性有15萬5000餘人、男性則有3萬8000餘人最近一年曾在工作場所遭性騷擾,合計逾19萬人,且在性平三法通過後,女性未申訴比率反而更顯著上升。
調查指出,若以女性受僱者來看,有3.6%曾在過去一年遭性騷擾,性騷擾樣態主要爲「非肢體接觸」達1.9%、肢體接觸則有0.7%(0.4%非敏感部位碰觸、0.3%敏感部位碰觸),但未提出申訴在2024年反而從前一年的1.9%上升至2.4%,不願提出申訴主要原因依序爲「當開玩笑,不予理會」、「擔心失去工作」及「不知申訴管道」。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認爲,2023年申訴率較高原因應與當年爆發的#MeToo運動相關,讓許多人勇於申訴,2024年則是恢復到平時的水準,其中仍有0.4%女性受僱者稱不知道申訴管道而未申訴,呼籲勞政單位不只要督促事業單位建置申訴管道,更要讓其員工知悉如何申訴。
現代婦女執行秘書吳姿瑩提及,調查顯示事業單位有訂定「性騷擾申訴辦法」已達88.8%,但仍有勞工因不知道申訴管道而未申訴,難道企業只是訂來應付政府嗎?呼籲勞動部應透過勞動檢查,督促事業單位應有作爲。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性平三法上路後讓勞工申訴管道暢通,且若僱主爲行爲人、不願處理或受害人不滿意處理結果皆可向地方政府申訴,會再強化宣導措施,並與職安署合作透過法遵訪視及專案勞檢要求僱主落實。
雖然《性工法》2024年3月8日上路後,允許勞工遭僱主性騷擾時可以直接向地方政府申訴,但調查指出,僅有不到7成受僱者知道在職場上遭受僱主性騷擾時,可以向工作地點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申訴。黃維琛說,已着手修正性騷擾通報系統,包括註記受害者未成年、性侵害案件等,地方政府將加強追蹤。
王淑芬提醒,《性工法》2024年上路後由於有許多宣示性文字,執行面上遇到許多困難,勞動部後續有許多解釋補充,但呼籲應把這些函釋整理於性騷擾防治準則或是細則中,才能讓事業單位知道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