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外遇小三6年連生3個 正宮「零戰績」一看戶口氣炸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經營貿易公司鄒姓男子妻子結婚多年仍沒有子女,於是自2010年9月開始與康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認領兩人所生的3名子女;鄒妻直到2017年10月申請全戶戶籍謄本時,才發現丈夫外遇,氣得一狀告法院。新北地院一審通姦罪判處鄒男5個月有期徒刑,另依相姦罪判處康女5個月有期徒刑,鄒妻不滿上訴,二審則被駁回,全案定讞。

▲康女在交往6年(2010年至2016年)期間替鄒男生下3名子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63歲的鄒男因爲工作關係結識47歲的康女,雖然他已經結婚了,卻在2010年9月和2014年2月間和康女一起到臺北知名飯店開房間,並於交往期間生下3名子女(其中有一對雙胞胎)。鄒妻2017年10月前往戶政機關申請全戶的戶籍謄本,驚覺戶口裡竟然憑空多出2男1女,這才發現丈夫早在2016年3月就偷偷認領小三孩子們。

外遇的事情曝光後,鄒男與康女辯稱他們是以人工生殖方式產子。但經檢方調查醫院方面明確證實康女並非透過人工受孕生產,因此認定這一切都是他們的臆測,不足採信,雖然僞造文書、違反人工生殖法的部分無證據不起訴,但妨害家庭的部分仍依法起訴。

▲鄒男與妻子結婚多年都生不出孩子。

由於鄒、康兩人事後皆自白犯罪,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兩人不僅不尊重自身,也不尊重與他人的婚姻關係,還以相姦、通姦的行爲破壞家庭圓滿幸福,事發至今也未能取得鄒妻的諒解並達成和解,考量雙方教育程度、犯罪動機目的以及手段等,加上他們已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尚可,一審分別依通姦罪、相姦罪各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雖然鄒妻覺得判決結果過輕,不滿提出上訴,但二審法官覺得量刑妥當,最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