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不想「贈與房產」給女兒 要求1500萬買下!專家喊母湯:掉進陷阱

老爸想省贈與稅,提議女兒她貸款買房,但專家提醒,此種方式未必划算。(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購屋貸款避遺產稅,小心得不償失!一位人妻分享,她住在父親名下價值1500萬元的房子,爲了節省稅金,父親提議她透過貸款方式購置該房屋。對此,律師提醒,將房產出售給子女或由子女繼承,前者支付的遺產稅可能高達後者的3倍,此舉未必划算。

一位人妻於Dcard發文提到,她們一家目前居住於父親價值1500萬元的房屋中。爲了規避稅務,父親提議不採取贈與方式轉移產權,而是由女兒以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如此一來,可省下贈與稅及部分房地合一稅。

針對此案例,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透過臉書發文,指出父親將房屋出售給女兒,除了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外,經由售屋而取得的現金,可能使未來繼承的遺產稅金額增加,整體考量,此種方式未必能節省稅負。

蘇家宏深入解析,父親出售房屋給女兒時,需繳納土地增值稅等稅金,而取得1500萬元買賣價金,假使父親沒有花用該筆資金,未來1500萬元存款的遺產稅,以最低稅率10%計算,需繳納約150萬元的遺產稅。

相較之下,若父親選擇以繼承方式將房產留給女兒,以不動產公告價格計算,房地公告價可能只有500萬元,同樣按10%遺產稅率計算,僅需繳納50萬元,省下可觀的遺產稅。

他表示,將房屋出售給女兒,整體而言,雖然現在無須繳納贈與稅,且未來可節省房地合一稅,但與直接透過遺囑繼承相較,未必有節稅效果。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會計師,評估整體狀況後再做決定。

蘇家宏強調,財富傳承的首要考量應爲讓女兒一家體會到父親的愛護與關懷,透過遺囑傳承是一個好方法。父親僅需訂立一份合法的遺囑,明確指定房產由女兒繼承,同時指派遺囑執行人,以確保女兒一家未來的居所權益。如此,女兒全家定會感激父親生前的遺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