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涉8起性騷案「高升」 教育局改口:予以停聘並依規定解聘
高市教育局主任秘書歐素雯指出,考量該教師爲累犯,校方依法加重懲處記2大過,爲避免該教師與學生接觸,暫調教育局,從事工程安全及防災等行政工作。(教育局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高市鳳山區某國中老師,涉嫌8起性騷擾學生案,性平會原本建議解聘,最後該教師僅遭懲處2大過,最近還「高升」教育局校安室,昨民代也痛批根本是包庇累犯狼師,教育局表示,爲避免該師與學生接觸,才暫時將他調至教育局;不過,昨日又改口,將對該師予以停聘並依規定解聘。
據瞭解,該名狼師被學生指出,畢旅時曾進入學生房間試圖開浴室門,還趁女學生返校拿成績單時,觸摸對方的手,甚至有女學生畢業後,還持續被該名老師騷擾要求交往,導致壓力大到自傷。
高市教師職業工會指出,該名狼師是性騷累犯,今年3月接獲此案後即向教育局檢舉,經教育局向校方查證後得知確實有性騷擾事件,性平會原本建議將其解聘,但最後該教師僅遭懲處2大過,最近甚至「高升」到教育局校安室。
對此,教育局昨迴應,指出爲了避免該教師與學生接觸,纔會暫時將其調至教育局,目前從事工程安全及防災等行政庶務工作,教育局會持續嚴加註意該教師之行爲,若有新事證,最重可解聘。
教育局還原本案調查經過,學校接獲性騷擾通報後,立即啓動性平委員會,並邀請外部專家小組進行調查。
學校性平會初步調查結果,認定教師涉嫌性騷擾,惟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外聘專家學者指出該調查報告有理由不完備之處,故請性平會再予釐清。
經性平會深入檢視後,除該師陳述意見時提及有應迴避而未迴避人員外,尚有應調查之證據而未調查、有證據取捨瑕疵而影響事實認定、其他足以影響事實認定等4項重大瑕疵,因此決議重新調查。
該重新調查小組成員共3位,包含1位府級委員、1位律師及1位專家,調查結果再次確認教師性騷擾行爲屬實。考量教師爲累犯且缺乏性平意識,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校方依法予以加重懲處計2大過。
教育局指出,爲了避免該教師與學生接觸,因此暫調職至教育局,目前從事工程安全及防災等一般行政庶務工作。
不過,昨晚間5時許,教育局又改口,教育局審酌該師爲累犯、受害人數多及對學生身心造成之侵害影響不一,考量本案衡酌情形影響甚鉅,爰退請學校應召開教評會審議解聘之必要,並於解聘前依規定先暫時予以停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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