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20年染指31女生!吹哨者竟變替死鬼 記5小過又挨告瀆職
▲臺南市張姓狼師校園違反性平案調查懲處案,教育局以相關人員隱忍縱容20年,20人遭懲處3人已退休追考績獎金。(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張姓狼師教學20年涉性侵、性騷擾31名學生,被法院判刑4年10月,臺南市教育局硬起來,2020年底針對本案隱匿縱容部分提出懲處,總計共20人員遭受懲處或改核當年度考績,那拔國小許姓教導主任不服,認爲他有查處此案卻被處分最重而向教育局提申訴,對此教育局表示,尊重申訴權利。
臺南市張姓狼師懲處案中,那拔國小許姓教導主任因被記5小過、罰15萬元還挨告瀆職,他深感不服而向教局提出申訴,認爲他是狼師所教2校中,唯一查辦狼師的教職員,他將查辦進度都有報告校長、回報督學,家長也有報警,他因聽取長官指示未用書面報告,變成要承擔所有過失!而他校輕忽未查未報,受到的究責竟相對較低,令他難以接受。
並指因校長、督學隱匿且都退休,他竟成代罪羔羊,認爲懲處不公,爲捍衛清白堅持申訴,目前已成功申訴撤回3小過,但行政裁罰、瀆職官司仍待司法還他清白。臺南市教育局表示,本案依調查結果懲處,尊重當事人申訴的權利。
教育局表示,全案因歷時長達20年,部分當事人及證人已離校多年,甚有已退休者,且法令多經更迭,增加調查難度。惟全案經該局籌組調查小組,分三階段進行訪談,終於完成全案調查程序,並懲處在案。總計記1大過者6名包括1名前校長、記過5次1名、記過2次1名、記過1次2名、申誡2次5名、申誡1次2名,共計17人遭懲處,另有3人因已退休,逾懲處時效,因此重行改核當年度考績,並追回考績獎金。
教育局表示,本案行爲人張員所犯情節重大,於去年度案發後立即啓動調查並完成解聘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同時撤銷該員曾獲之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追繳獎勵金及獎狀。而此案經臺南地檢署起訴、臺南地院審理,確認犯案情節屬實,該員遭判刑4年10個月。另因本案歷時多年,且經舉報疑似於前學校已有發生性平事件遭隱匿未通報,亦未依相關機制處理之情事,爲釐清該員轉任至次一學校時,該校有無相關行政疏失,教育局亦遴請外聘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深入調查釐清。
有關行政人員違失的部分,因橫亙兩校,且相關行政人員輪動幅度相當大,本案於調查時,依發生案件之調查結果順序及時間區分爲三階段進行調查,第一階段調查爲2010年至案發時期,經調查小組調查結果,認定該校對性平教育知識掌握不足,且對校內空間管理鬆散,顯有疏失,除原任校長降調教師職、記1大過,校內其他人員共核予記過2次人員1名、記過1次人員2名、申誡2次5名、申誡1次1名,共計10名。
第二階段部分,則爲張員於前一所學校任教時期,經調查確認當時督學、校長及行政人員,知悉疑似性平事件未通報,亦未依法處置,經調查小組認定該案違失情形,核予督學1大過,另校長已退休多年,逾懲處時效,改核其當年度之考績,行政人員則分別依違失事項予以記過5次之處分。
第三階段部分,則爲張員調校後至2010年期間,查當時之校長及行政人員,知悉校內有其他疑似性平及體罰事件,並未依法通報及處理,核有相關違失,總計懲處人員1大過4名、申誡1次1名,共計5名,另有2位人員因已退休,逾懲處時效,因此重行改核當年度考績,並追回其考績獎金。
據瞭解,臺南張姓國小教師被控近20年涉性侵、性騷案,案件多達32件,目前只有1件被判有罪,臺南地院指出,張姓教師被控對女學生性侵之事,2019年初因市議員質詢教育局長才被揭露,當時統計張姓教師涉性侵、性騷案32件,其中受害學生人數31人,惟臺南地院審理該案,該案檢察官僅就其中10名受害學生被性侵害部分提起公訴,法院基於不告不理原則,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僅能就起訴事實爲審理。
針對被告所涉對「10名被害女學生」以撫摸下體及親吻臉頰、嘴巴的方式進行強制猥褻,被檢方公訴部分審理後,認僅其中1名學生遭被告性侵害10次部分成罪,其餘9名學生被性侵害部分,因證據不足而爲無罪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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