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錢!北市閒置、低度使用公務車佔總數23% 市府遭轟調派機制失靈

臺北市政府公務車遭踢爆有近4分之1屬閒置低度使用車輛。(黃婉婷攝)

臺北市政府2019年針對公務車使用訂出規範,被認定爲閒置、低度使用的公務車將移撥或跨單位調派,增加車輛使用率,但議員王浩發現,北市共有376臺閒置車、793臺低度使用車,竟佔公務車總數的23%,卻僅有7.7%的閒置車成功移撥,其餘則續留原機關、維持現況或等待報廢,導致每年產生大量油料保險費用,批評市府簡直浪費公帑

據統計,2019年至今,北市府共報廢258臺公務車,分別爲汽車43臺、機車215臺,報廢車平均里程數爲汽車12萬8904公里、機車3萬8184公里。王浩質疑,若以汽車年限10年、機車6年計算,汽車1年平均只使用1萬多公里、機車3000多公里,人事處更有1臺機車,9年才騎4700公里多,等於1年才騎500多公里,使用率低到嚇人。

活絡公務車使用,市府也訂出規範,將1年內行駛未達3000公里的汽車、未達750公里的機車分類爲閒置車輛,並未達6000公里的汽車、未達1500公里的機車則歸爲低度使用車輛,2者將視情況移撥給其他需求單位,或進行跨單位調派。

王浩痛批,2018到2019年間,市府共有376輛閒置車、793臺低度使用車,佔公務車總數23%,其中僅有7.7%、共計29臺移撥成功,其餘則續留原機關或等待報廢,低度使用車更全數維持現況,更誇張的是,許多接受移撥的單位,甚至本身就有不少低度車輛,如勞動局過去曾移撥機車給動物園,但當年度動物園就有7臺低度使用機車。

王近一步指出,市府也只調派配有專職司機的公務車,但專職機遇缺不補,隨着人員退休,統一調派機制也將隨之消失;細看資料,還會發現有數輛里程數低下的車卻未被列管,顯見市府不僅調派機制有問題清點作業與列管認定也不確實。

王認爲,市府應全面檢討公務車管理制度,減少閒置和低度使用公務車數量,纔不至浪費市府資源,移撥時也應優先考慮公務車使用率高的單位,同時須嚴格審查購置新車資格,以共享代替購買,優先協調鄰近單位調派滿足用車需求。市府發言人陳智菡迴應,針對議員建議本府會進行檢討,若真有使用效率過低的問題,將積極進行改善,並避免勞務不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