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批大法官判實質廢死 吳宗憲提「真正」無期徒刑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開記者會抨擊大法官針對「死刑存廢釋憲案」的判決。記者張睿廷/攝影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表示,大法官爲殺人犯設多重保護傘,已造成死刑比登天還難,他不排除推動公投、集體上街。針對用無期徒刑換廢死的說法,吳宗憲認爲,應修法將無期徒刑分三級,包含「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是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出來。

吳宗憲與國民黨立委黃建賓、林沛祥、遊顥及新北市校園割喉案家屬今天共開記者會,指大法官日前雖在「死刑存廢釋憲案」判決死刑合憲,但卻讓未來法官判決、執行死刑比登天還難。

吳宗憲指出,大法官要求殺人情節必須「最嚴重」才能判死刑,想必全體「怕死,不想執行」而聲請釋憲的死刑犯,都可以主張非最嚴重犯行,且廢死團體已聲明會爲37名死囚救濟。試問大法官,「王鴻偉因求愛不成、砍殺女友176刀,是否屬最嚴重情節?」

吳宗憲說,大法官現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此舉導致殺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便可免於死刑懲罰。另外,大法官要求每個審級法官要一致同意,才能判死,一旦遇到廢死派法官,就會造成「少數否決多數」的專斷結果。

吳宗憲提及,將來不排除辦理公投、上街集結民意,自己的國家自己救。吳隨後補充,他不代表國民黨團,但會給出建議,是否對此提出公投。

吳宗憲還提到,我國並無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據法務部2023年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出來。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爲三級,一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另外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三級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新北市校園割喉案被害者家屬也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他說,大法官說只要有精神障礙就不得判死,如果有人事先去醫院檢查精神障礙問題,是否就可獲得免死金牌?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生存權,不過是殺人犯先剝奪別人權利,就不應該接受憲法保護,「大法官、人權團體永遠不懂我們心中的痛,你們感受過嗎?」

黃建賓問大法官,像死囚劉華昆闖入私人住家,強盜殺了一對母子,先用「勒頸掩鼻」的方式讓母親活活窒息而亡,再用浴巾把她6歲的孩子活活吊死。母親面臨盜匪侵入住家時,還要保護她的孩子,這位母親、這個孩童,他們的生命被剝奪的整個過程,難道不是「最嚴重」的嗎?劉華昆已在監近19年,很有可能假釋出獄,放出來會不會繼續危害社會?

林沛祥則指出,「大法官的實質廢死,無異是對被害家屬判死」,大法官對殺人犯,在司法程序上的重重保護,反而凸顯出政府對於被害人家屬的保護,遠遠不足。「大法官罔顧民意」,遊顥指出,殺人犯假釋後,難保不會想報復當初送他進去坐牢的人,對他們來說,坐牢並不可怕,多殺一人,頂多再關10幾年,又可出來爲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