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擴大「艱苦人條款」 中低收入戶免收喪葬費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國民黨立委張嘉郡、丁學忠、許宇甄、羅廷瑋等人,今召開記者會呼籲擴大殯葬管理條例中的艱苦人條款。(張嘉郡提供)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審俗稱「艱苦人條款」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條文草案,國民黨立委張嘉郡強調,現行殯葬管理條例中的艱苦人條款,已保障低收入戶可以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納骨塔,同是弱勢家庭的中低收入戶卻被排除,她已提案修法,擴大艱苦人條款補助範圍,納入中低收入戶。

「艱苦人條款」是指低收入戶往生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根據最新統計數字,目前低收入戶達14.4萬戶、共27.7萬人,藍委提案修法,希望將適用範圍擴大至中低收入戶,新增戶數約10.7萬戶、共28.6萬人。

張嘉郡指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是依「社會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濟的對象,在非六都低收入戶爲每人1萬4230元,中低收入戶爲2萬1345元,這都遠低於明年最低工資2萬8590元,也代表這些艱困家庭很可能都是弱勢家庭。

張嘉郡強調,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幾乎都會面對的生命歷程,可以達到「生有所養、老有所終、死有所送」,這是一個安樂進步社會的象徵,希望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能再納入中低收入戶。

「很多人沒辦法想像,社會上很多角落,拿不出辦喪事的錢。」張嘉郡表示,基層很多弱勢家庭面對突來的喪葬變故,僅4萬元的喪葬費用都可能造成極大的負擔,要讓離世親人有尊嚴地走完人生的最後一哩路,都可能是一種奢望。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艱苦人條款在107年施行後,讓低收入戶不用再爲辦理身後事擔心,但中低收入戶的收入也沒有比低收入戶多多少,急需幫助,目前僅雲林縣、臺中市主動將中低收入戶納入免收喪葬費用,全國對於弱勢保障略顯不足呼籲朝野支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