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盼擴大「艱苦人條款」適用範圍 中低收入戶免費辦身後事

▲張嘉郡說,很多弱勢家庭面對突來的喪葬變故,4萬元的喪葬費用可能成爲極大負擔。(圖/張嘉郡辦公室提供)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排審俗稱「艱苦人條款」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條文草案,作爲主提案人的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與藍委王鴻薇、丁學忠、羅廷瑋、許宇甄等稍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修法將現有低收入戶免收火化場等設備的對象,擴大到中低收入戶,若修法通過,估計有10.7萬戶、約28.6萬人受惠。

「艱苦人條款」是指低收入戶往生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根據最新統計數字,目前低收入戶達14.4萬戶、共27.7萬人,藍委提案修法,希望將適用範圍擴大至中低收入戶,新增戶數約10.7萬戶、共28.6萬人。

張嘉郡等人此次提案,要將全國28萬中低收入戶比照低收入戶,納入免收相關費用的範圍,以減輕其經濟負擔。張嘉郡表示,政府應保障人民可以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希望這次修法可以再進化。

雲林縣夜市慈愛會理事長陳鴻榮表示,雲林搶先全國照顧中低收入戶,這是雲林的驕傲,希望能讓善念推廣到全國,發願完成修法後將步行一週表達感謝。

張嘉郡指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是依「社會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濟的對象,在非六都低收入戶爲每人1萬4230元,中低收入戶爲2萬1345元,這都遠低於明年最低工資2萬8590元,也代表這些艱困家庭很可能都是弱勢家庭。

張嘉郡強調,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幾乎都會面對的生命歷程,可以達到「生有所養、老有所終、死有所送」,這是一個安樂進步社會的象徵,希望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能再納入中低收入戶。

「很多人沒辦法想像,社會上很多角落,拿不出辦喪事的錢。」張嘉郡表示,基層很多弱勢家庭面對突來的喪葬變故,僅4萬元的喪葬費用都可能造成極大的負擔,要讓離世親人有尊嚴地走完人生的最後一哩路,都可能是一種奢望。

丁學忠也說,自己是基層出身,深知基層很多弱勢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在他們的人生當中,受到各界的關懷,在人生的最後一程,希望也能受到政府協助,讓人生能完滿結束。

羅廷瑋也說,身後事是國家能爲基層艱苦人做的最後一件事,各縣市不該有不同的處理標準,全國應予以統一。許宇甄強調,目前全臺只有雲林縣政府與臺中市政府的中低收入戶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適用範圍略顯不足,這些人不該被政府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