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進口的三大錯誤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回想2012年初,爲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諮商美國要求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美牛行政院訂定保障國人健康、照顧產業發展符合國際規範等三大原則,2月農委會養豬養牛產業團體密集溝通,和衛生署召開三次專家會議,得到「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政策,隨即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並和衛生署召開國際研討會,一直到6月5日提到立法院院會討論。

民進黨爲堅持「零檢出」立場,佔據立法院議場主席臺五天四夜,7月25日立法院臨時會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以10ppb爲基準,允許提出申請牛隻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並開放萊劑美牛肌肉進入臺灣市場歷時9個月纔有萊劑美牛進口

美國不吃豬內臟,成本低,臺灣目前進口豬雜碎以美國排名第一,國人豬肉和內臟消費量高,內臟的萊劑殘留量高,一定要做好風險管理,纔不會發生問題。從堅持豬肉零檢出到開放含萊劑全豬進口,這是時空背景不一樣之一。

農委會2010年9月7日公告行政命令,將乙型受體素在國內列爲禁藥衛福部食藥署就此不可訂定進口容許量。連2012年公告美牛的進口容許量10ppb都變成違法公告,必須撤銷。而且衛福部公告是以ppm爲單位,違反國際規範,CODEX的標準適用ppb。目前送立法院審查的9項行政命令,完全沒有像基改食品一樣清楚標示,消費者無法選擇,整體配套措施雜亂無章,無視國人健康和產業發展,這是時空背景不一樣之二。

開放30月齡以上美牛進口,完全沒有評估其風險。美國以往發生的狂牛症都是30月齡以上的牛(乳牛種牛,可能在72月齡以上),如果沒有到美國檢查屠宰場,依照衛福部的規範是不準進口的。2012年4月美國發生狂牛症,我們立刻暫停美牛進口,並要求查廠,派團去查牛屠宰場是否符合規範,才同意由檢查合格屠宰廠進口。另外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及內臟的屠宰廠,如未在現有合格進口名單內,應重新查廠才能同意進口。這是時空背景不一樣之三。

2012年美國養豬使用萊克多巴胺的約佔70%,2019年使用萊劑的豬頭數只有22%,真是時空背景大不同呀!爲什麼在這種情況下要開放萊豬,到底對美經貿談判得到什麼利益,要冒這麼大的風險進口萊豬和30月齡以上美牛?以「時空背景不同」的理由就可以掩蓋一切錯誤決策嗎?(作者爲前農委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