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肉差點被盜,鄰里後來如何相安?
鄰里相安,臘肉飄香
“李大嬸,您醃製的臘肉,我老遠就聞到了香味,這次您可一定要看好咯!”2025年1月,記者跟隨四川省簡陽市檢察院檢察官來到某村李大嬸家中開展案件回訪。整潔有序的村莊裡,空氣中瀰漫着迎接春節的氣息。
一進院門,記者就看到李大嬸家二樓平臺上掛滿了臘肉香腸。“這次不會了,事情發生後,我們已經將二樓平臺圍起來了,張某也向我們誠懇地認了錯,事情解決了,大家都能夠過個舒心年。”李大嬸笑着說。
就着“臘味”,記者在檢察官和李大嬸的講述下彷彿回到了那個案發的夜晚。
“抓小偷!”2024年12月的一天晚上,一聲突如其來的吼聲劃破了村子的寧靜。“我當時正在臥室裡,突然聽到二樓平臺有動靜,上樓一看,竟然發現隔壁的張某正在取我家的臘肉!”李大嬸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發現動靜後,李大嬸手持木棍來到自家二樓平臺上,攔住了張某。
在李大嬸的阻攔下,張某當場退還了剛取下的兩塊臘肉,李大嬸隨即報警。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後發現,張某的行爲系入戶盜竊,遂以張某涉嫌盜竊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我們在現場走訪時發現,李大嬸家二樓平臺系相對開放空間,相比於傳統入室盜竊有所區別。考慮到張某系初犯,因嘴饞臨時起意盜竊臘肉,案發後未逃跑並當場歸還盜竊的臘肉;且張某年齡偏大,經濟狀況較困難,雙方系鄰居關係,如果機械入罪,不利於後續雙方矛盾化解。”檢察官向記者解釋道。在司法機關的教育下,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爲已經觸犯了法律,十分懊悔。2024年12月24日,檢察機關以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對張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後公安機關對張某作出了拘留七天的行政處罰。
糾紛解決了,張某的生活問題又該怎麼辦呢?檢察機關主動聯繫村委會,建議爲張某安排適合其能力的工作,幫助其迴歸生活正軌。“感謝檢察官的教育和幫助,回頭想想我做的錯事,真的太丟人了。以後我一定遵紀守法。”回訪中,張某告訴記者,他一定會找一份能自食其力的工作,好好生活。
走訪即將結束時已臨近飯點,李大嬸熱情地邀請大家在她家就餐。“來嘛,嘗下今年我家做的臘肉味道咋樣!”記者和檢察官婉拒後,腳步輕鬆地走出了炊煙裊裊的村落。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查洪南 陳紅 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