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打電話查崗 公開張貼親密照 臺東恐怖情人遭判刑

臺東恐怖情人單日狂打20通電話至女友工作單位查崗,甚至在住處門口張貼親密照,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3月徒刑。(蕭嘉蕙攝)

臺東戴姓男子去年5月對同居女友酒後施暴,事後不斷透過電話、簡訊進行騷擾恐嚇,就連女友同事也不放過,曾單日狂撥20通電話確認女友是否仍在職,甚至公開張貼親密照,臺東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3月徒刑。

28歲戴姓男子身負公共危險罪前科,去年5月2日深夜在臺東市區酒吧,因酒後情緒不穩,對同居女友拳打腳踢;隔日清晨,戴男與女友同車返回位於太麻里的住處,未料,戴男再次情緒失控,持修眉刀及掃把毆打女友,女友連忙開奔返臺東市。

事後,戴男持續透過電話、簡訊等方式騷擾恐嚇在校任職的女友,期間長達4天,不斷揚言「我跟校方說你要辭職,衣服全燒了」、「你今天敢上班試試看」、「你不死,我會讓你家人看你死」等語,令女友心生畏懼。

此外,戴男還曾在5月3日持續撥打20通電話至女友任職的學校,藉以找尋女友下落,並在學校對面拍照,威脅女友出面及回電,試圖掌控行蹤,甚至將2人相處期間所拍攝的親密照片、女友洗澡照片等,張貼在女友位於新北市的住處。

戴男女友不堪其擾,向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報案,臺東地方法院判決戴男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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