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體操教練遭控性侵國二女被判6年 監委啓動調查各級學校體育班

體操教練遭控性女選手。(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高雄某國小梁姓體操教練3年前遭指控性侵多名女學生,4名女學生勇敢出面,控訴樑男逼迫她們以性交來換取體操專業指導,高雄地院判樑男6年10月,可上訴。監察院13日表示,監察委員範巽綠、蕭自佑、趙永清對於各級學校體育班及運動隊之學生、選手,是否能在安全無虞訓練環境中,身心獲得保護,表達關切,申請自動調查

被害女學生2018年2月在「爆料公社」控訴,2002年她就讀國二起,平均一週一次被梁姓教練性侵。樑男都會假藉教學指導名義、碰她的私處或摟抱她的上半身,還會叫她幫忙按摩。比賽時,樑男還會帶她住汽車旅館,逼她就範。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理終結,以女學生對樑男多數之指控,已逾追訴期,僅認定合併判刑6年10個月之刑期,可以上訴。

對此,監察院表示,監察委員範巽綠、蕭自佑、趙永清對於各級學校體育班及運動隊之學生、選手,是否能在安全無虞的訓練環境中,身心獲得保護,表達關切,業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體育老師及教練性侵學生事件時有所聞,且許多體育項目涉及肢體動作指導及接觸,各級學校對於教練帶領體育班或運動隊之監督管理機制爲何?有無落實學生及選手之身心保護措施,以及加強教練、導師家長及學生對於性別平等及身體界限之認知?並建立申訴管道?相關機制有無制度上之缺失?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這些問題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