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板橋居家檢疫男吃2小時火鍋 「二度趴趴走」衛生局重罰30萬

記者羅婉庭新北報導

新北市海山分局28日許接獲新北市板橋轄內居家檢疫陳姓男子外出警,二度擅離住所聲稱外出吃火鍋。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擅離住所逾2小時,處30萬元罰鍰。

陳男3月22日自東南亞入境,應居家檢疫至4月6日,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外出,二度擅離住所聲稱外出吃火鍋,新北市衛生局表示,陳男擅離住所逾2小時未達6小時,且二度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處3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呼籲,仍在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的民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千萬不要擅離居家地點,民衆於居家檢疫十四天檢疫期間外出,將重罰10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