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讓明日臺灣變成今日香港 民進黨政府正在做
香港週日反逃犯條例大遊行,參與人數破香港史上記錄。(圖/美聯社)
最近不只香港人,許多臺灣民衆也高度關心香港的「反送中」抗爭,更有許多臺灣民衆憂心的喊出「今日香港,明日臺灣」的口號,認爲如果臺灣在接受大陸提出的一國兩制之下被統一,未來臺灣民衆就有可能跟如今的香港人一樣,在許多政策、議題上無法自己做主,。然而許多喊出這些口號的臺灣民衆似乎完全沒有注意到,不用等到被統一,今日(17日)立法院在民進黨主導下通過的《公投法》修正案,已經足以讓明日臺灣,變得跟今日香港一樣的,很多議題人民無法做主,只能任由政府擺佈。
民進黨這次修法,將公投改爲從2021年起,每兩年舉辦一次,每次固定在8月第4個星期六舉辦。但這樣的修法內容對比修法理由,邏輯上根本說不通,修法理由聲稱爲了因應公投門檻調降後,成案公投數量大增,如果繼續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恐怕又會出現投票大排長龍邊投票邊開票的亂象,所以修法將兩者時間錯開。
但這樣修法根本達不到宣稱的目的,因爲本次修法並沒有將公投成案門檻調高,那依照原來的門檻,去年不到一年就可以有10個公投成案,如果往後兩年才舉辦一次公投,依照這樣的比例,屆時可能要一口氣投20個公投案,這樣投票、開票速度會比較快?去年合併選舉一位民衆最多也才投15張票(10個公投案+縣長、議員、里長、鄉長、鄉民代表),還比20個公投案少。
而且如果要解決投開票過慢的問題,採用電子投票或者增設投開票所不就好了?中華民國的資訊科技技術與相關產業近30年來一直名列世界前茅,怎麼許多國家都在採行的電子投票,我們會做不到?是真的技術上做不到還是政府刻意不做擺爛瀆職?
此外本次修法並未降低公投生效門檻,但以去年爲例,一個公投案需要拿到495萬張贊成票才能生效,但就算是2016年的總統大選也只有1千2百多萬位民衆投票,如果不與選舉同日舉行,有多少民衆會專程爲了公投出門投票?更嚴重的是,改成兩年舉辦一次後,假設有某個公投案很倒楣的在2021年公投剛辦完後的2021年9月成案,就要等到2023年8月才投票,但任何議題過久了新聞熱度、討論關注程度都會下降,民進黨政府剛砍完7天國假時,多少勞工怨聲載道,如果當時辦公投搞不好就會過關,但如果是2年後才投票,大家的注意力早被同婚、香港反送中等其他議題分散掉了,還會有多少人爲了7天國假公投出門投票?
而且某些議題是有急迫性的,以去年的反對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公投爲例,如果政府想要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民間反對發起公投,運氣不好的話有可能要等到1年11個月後才能投票,到時政府可能都已經全面開放,大量有問題食品都被民衆吃下肚了,就算公投通過生效了來的及嗎?
我們之所以要有公投制度,就是要彌補每4年才選一次總統、立委,萬一這4年總統、立委違反選前承諾胡作非爲的話,至少人民還能用公投加以制衡救濟,不用讓國家爛四年。但民進黨政府本次修法,實質上剝奪了人民用公投制衡政府的機會,香港雖然有選舉,但因爲不公平的立法會席次分配方式,加上特首直選方案也採用嚴格的候選人資格限制,藉此排除親北京以外的人士參選,被質疑根本不是真普選,無法確切反映民意。
而如今民進黨政府表面上維持選舉、維持公投,卻採用各種小手段,讓公投難以生效,並且避免再有不如民進黨意的公投與選舉同日舉行,損害民進黨的選情,這樣子的做法,難道不是損害人民在政策、議題上直接做主的權利?
今日的香港的局面,確實可能出現在明日的臺灣,而且已經在進行了,但造成這種局面的,不是中共,也不是國民黨,而是被很多人誤以爲最能夠守護臺灣自由民主的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