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風電國產化認賠殺出 政府醒悟拚綠電時程

經濟部撤銷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與歐盟達成和解,緊箍咒解除後,業者與政府都沒有藉口,該務實全力拚綠電完工時程。圖爲天豐新能源的雲林允能風場施工作業情況。(天豐新能源提供)

經濟部與歐盟就離岸風電國產化限制達成和解,免去被告上WTO的難堪,國產化爭議到此算是落幕。對我方來說,國產化政策「認賠殺出」也不失爲一個好的下臺階,至此扶不起的國產供應鏈廠商不必政府浪費時間,風電商也不能再拿「國產化」當拖延藉口。政府下步該做的,是該根據內外環境檢討風電併網時程,該認錯調整就調整,以務實態度全力拚綠電到位。

離岸風電第二階段開發走躉購制,強制國產化,誇口要創造1.2兆元產值,結果沒達到。第三階段開發還要透過國產6成、自選餐加分,幫助臺廠供應鏈拿生意,終於被歐盟告說違反國際貿易規則。

風電在第二階段有政府加持,密集練兵操演,國產化卻仍是扶不起阿斗,不是品質不佳就是價格昂貴,風電商也叫苦。但參加第三階段競標時,仍先吹牛搶單,等做不到再拿「國產化」拖累當藉口,要求延期。

如今離岸風電第三階電第二期(3.2期)在歐盟壓力下,政府同意國產化鬆綁,只要不可歸責原因就允許進口,形同解除。3.3期、3.4期之後已取消國產化,把這塊大石頭搬走後,風電商等於沒有藉口,只能盡力拚如期併網,做不到等着被重罰。

3.1期得標風場預定2026、2027年完工,政府已給予通案展延1年,3.2期風場則是2028、2029年完工。但是俄烏戰爭發生後,原物料成本大漲,風機貴船費漲,加上歐洲施工船自己都缺,因此原訂目標時程已顯得不合時宜。

經濟部方面該認清,除原物料成本,目前國內港口組裝空間不足、企業客戶對購電價格敏感,各項內外環境條件不佳下,是否該認錯務實調整第三階段併網時程。不然到時跳票面子掛不住事小,延誤綠電目標纔是事大。

這次跟歐盟達成和解,能源署避談3.3、3.4期的招標規則公佈時間,先集中精力搞定現有案子,後續釋放容量不急推出。某種程度已是認知到1、2期的建置難度,有意慢慢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