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我沒關門害的」!兒打自閉男巴掌遭刺死 母淚:他撿回收顧家
▲戴男因被當衆羞辱,心有不甘而起殺機。(圖/翻攝東森新聞,下同)
臺北市一名戴姓大學生不滿馬姓高中生在女生面前摑他巴掌,在朋友的慫恿下持刀潛入對方家中,從背後刺死熟睡中的馬男。最高法院認爲戴有悔意,依殺人罪輕判15年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戴男民國104年10月2日晚上和朋友在南港區九如公園烤肉聚會,期間他不斷被馬男羞辱又打巴掌,由於現場還有許多女生,他覺得非常丟臉,因此引起殺機。
隔日,闕姓堂兄弟得知戴男遭到羞辱,拿出31公分長的生魚片刀給戴說,「我們幫你討回面子」,並和戴在深夜到馬男家中尋仇,他們見大門未鎖便直接潛入屋內。
▲戴男和闕姓堂兄弟騎車到馬男家中行兇。
戴男見到馬男與其女友在牀上熟睡,立即拿刀猛刺對方背部後逃逸。馬男女友聽到戴大聲呼救驚醒,看到男友全身是血,立即打電話求救。馬雖緊急送醫卻因刺傷深12公分,深及心臟及肺部,急救不治。
馬男母親哭訴,由於兒子在單親家庭中長大,還會去撿資源回收換錢照顧弟妹,竟在家中遭到刺殺,不斷自責,「全都是我沒把門關好害的」。一審依殺人罪判戴無期徒刑。
戴男律師表示,戴有自閉症,靠着身心障礙特殊生身分免試進科技大學,後常爲控制情緒就醫,但拒絕吃藥。高院表示,更一審理期間戴以240萬元與馬母和解,並在馬男的遺照前重磕3次頭表示歉意,因此馬母不再對戴有深度怨恨。
高院更一審審酌,戴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有教化可能,加上馬母對其量刑並無意見,依殺人罪改判15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