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張宏陸「全家跑去大陸舔共賣臺」挨告 遊智彬林國春不起訴

總統大選前,時任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遊智彬曾指控,時任民進黨立委張宏陸「一人在臺灣抗中保臺,全家跑去大陸舔共賣臺」,張宏陸認爲名譽受損,提告遊智彬及時任新北市立委候選人林國春,涉犯刑法公然侮辱、誹謗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臺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遊智彬所言有依據,且遊、林兩人並無聯繫,罪嫌均有不足,全案處分不起訴。

今年1月3日,遊智彬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外舉行記者會,發表「張宏陸一人在臺灣抗中保臺,全家跑去大陸舔共賣臺」、「都是共產黨的座上賓」、「張宏陸早就說好,兩岸開打就可以投共」及「張宏陸不要臉」等言論。

張宏陸認爲,遊智彬所言貶損他的名譽,而林國春與他選區相同,因此認爲遊、林共謀,提告兩人涉犯刑法公然侮辱、誹謗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遊智彬於偵訊時堅決否認有何前揭犯行,辯稱,張宏陸胞弟在大陸曾受國家級媒體訪問、胞妹在大陸設立公司,張妻在該公司擔任發言人,與大陸有生意往來。遊智彬對此部份並無爭執,且有錄音、錄影及譯文等證據。

檢方認定,遊智彬是本於上述相關依據而爲評論,難認有誹謗或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主觀犯意,仍在言論自由保護範圍內。

遊智彬也供稱,他與林國春並無聯繫,本案與林無關。檢方考量,難以張宏陸片面臆測,認定遊及林有犯意聯絡,且查無積極證據,兩人罪嫌均尚有不足,全案處分不起訴。

新黨副發言人遊智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