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滅10年以上老機車? 民進黨政府動起來闢謠

空污法引發民衆不滿。(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空污法》日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但因其針對超過10年的老舊汽、機車加嚴排放標準,經通知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甚至撤照,引發質疑,網路上更傳出「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民進黨政府則立即動起來闢謠,包括立法院長蘇嘉全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環保署都再次說明政策

根據《空污法》規定,未來1999年6月前出廠柴油車二行程機車,可能都會被禁止通行特定區域;另外,將加嚴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標準,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未進行汽機排氣檢驗者,最重將可註銷牌照修法也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污染物排放的減效裝置,卻引來許多網友不滿,灌爆總統英文行政院長賴清德及蘇嘉全的臉書

網友紛紛砲轟,「新的空污法政策上路,10年以上燃油車無一倖免,爲了生活可以忍,但栽贓老車誣衊我的回憶不行;爲了政策可不騎,但溫飽討生活的市井小民不行,爲何不食肉麋?爲何不換新車?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用六期的法驗十年的車」、「砍民生用車來抵換工廠排放,錯誤的政策比貪污可怕無誤,誰禁燃油就廢你票」、「官員自己爽爽的坐專車,你們應該以身作則,走路上下班,做榜樣給我們學習,而不是自己坐好車,叫人民換車。」

對此,蘇嘉全27日說明,這項「抵換機制」,也就是車輛必需減少3.33公噸的污染量,才能讓工廠抵換1公噸。除了讓傳統產業有改善的緩衝時間,最終目的是要讓空污的「質」與「量」能夠同步雙降。

另針對網傳「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卓榮泰也在民進黨中常會上澄清,只要經過檢驗,汽機車都可以繼續上路,這次《空污法》是自2002年以來再次大翻修,盼外界能理解正確資訊

環保署則強調,並非「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而是「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指的是2035年起禁止燃油機車之生產銷售,2035年之前已領牌之使用中機車並不受相關規定影響,有關「2030年汰除全部燃油車使用」系屬刻意誤導意圖引起車主不必要之恐慌。

至於加嚴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排放標準,環保署表示,是加嚴使用中車輛排放標準(定檢及攔檢),將依空污法規定,視空氣品質需求,分階段分期程來進行規劃,第一階段將優先管制老舊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及1、2期柴油車,相關標準在實施之前也將依規定進行草案公告、徵求意見、召開公聽會及研商會作業程序徵詢各方意見後,確認各項配套措施可行後,纔會正式實施,不會貿然就實施,也不會對全部車齡達10年之車輛都加嚴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