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大漢空降親信佔學務長職務 工會到勞動部遞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

大漢技術學院工會教師與高教工會上午前往勞動部指控校方透過違法解僱工會幹部,意圖繼續執行停辦計劃,今天將遞交不當勞動裁決申請。記者曾原信/攝影

大漢技術學院今年2月遭爆違法對外宣佈停辦引發師生強烈抗議,全校過半教師加入工會併成立分部,雖暫時阻擋校方不正當停辦,5月15日校方突然片面終止工會幹部王世忠的學務長職務,被指該涉及打壓工會成員和妨害工會活動的不當勞動行爲,也指出接任學務長一職人選未曾於大漢任職,且是校長派親信。

大漢技術學院師生今天於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指出,校方今年2月違法對外宣佈停辦,3月27日本會會員集體拒絕出席校務會議導致流會;4月10日校方再次召開校務會議,主任秘書邱天佑違反過去會議慣例,擅自將應到人數扣除請假人數並強行召開校務會議,但報告的停辦計劃未獲教育部認可;6月5日校方再次召開校務會議,怎料校方竟解除工會會員的行政聯務,還擅自變更校務會議委員名單。

工會會員王世忠表示,自2022學年度起兼任學生事務處學務長一職,根據大漢組織章程,此行政主管職爲3年1任,本應任職至2025年7月31日,結果5月15日校方片面終止學務長職務,改由自己的親信,也就是過去未曾於大漢任職的新聘魏大同接任,究其原因在校長林嶽輝等人企圖減少工會會員於校務會議中的席次,進而削弱工會力量並操弄校務會議,也已違反「工會法」第35條僱主或代表僱主不得解僱、隆調、減薪或爲其他不利之待遇。

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指出,高教工會4月19日正式向大漢校方提出團體協約協商,校方卻多次要求工會提供法源依據及資格證明,但實際上向相對人提出團體協約協商時,法源依據及資格皆已詳細載明於函文中,校方無意義的質疑實則是爲了拖延團體協約協商,直到5月28日校方又聲稱因舉辦畢業典禮以致校務繁忙,須於6月18日後才願意進行協商,已逾「團體協約法」第6條規定,校方應於60日內提出對應方案的期限。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張志綸表示,今天高教工會及大漢的師生來到勞動部,正式提出不當勞動行爲裁決申請,不論是爲了勞動者的權益,或是教育界的倫理道德,工會都要堅決抵抗校方各種不法且獨裁的行爲,也拒絕財團將屬於公衆的高教資源佔爲己有及不當利得 。

勞動部迴應,針對校方涉有違法解除工會幹部職務、剝奪校務會議委員資格及違反誠信協商義務的不當勞動行爲,將於收受裁決申請案後由裁決委員會進行審理,若經裁決委員會審理認定僱主有違反「工會法」第35條或團體協約第6條第1項的情事,勞動部將依同法第45條或「團體協約法」第32條規定裁處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