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不當取供 林姿妙聲請勘驗偵訊光碟

檢廉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林姿妙13日出庭前表示,法律會給她一個公道。(李忠一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宜蘭地院13日再開庭審理,林姿妙強調她坦蕩蕩,法律會還她公道;另同案被告、縣府官員吳東原等人則指控廉政官疲勞訊問,並以拍桌、摔卷宗、大聲喝斥方式「逼供」,質疑偵訊筆錄沒有證據能力,聲請勘驗檢廉偵訊光碟。宜蘭地院將由合議庭評議後作出裁定。

廉政署迴應,偵訊過程全程錄影錄音,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沒有不當詢問取供,籲請當事人或外界勿做無謂揣測或於訴訟外影響輿論,徒增社會紛擾,影響公平審判。

檢方指控林姿妙及縣府、羅東鎮公所官員涉貪,起訴林姿妙共15人,其中林涉犯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及僞造文書、特殊洗錢4罪。庭訊前,林姿妙強調「我無所畏懼、坦蕩蕩,爲什麼要這樣污衊我?法律會給我一個公道。」

同案被告、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的律師,指控廉政官疲勞訊問,還敲桌、摔卷宗,質疑偵訊筆錄沒有證據能力。前縣議員劉石純的律師也指廉政官以不當訊問取供,形容偵訊過程「很可怕」。

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的吳東原則由律師進行無罪答辯,指他從去年1月13日清晨起接受近30小時調查、勘驗、檢廉詢問,過程中遭廉政官大聲喝斥、拍桌,他因被收押2個月遭診斷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

包括吳東原與趙竑勳、劉石純、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被告,都聲請勘驗檢廉偵訊光碟,宜蘭地院合議庭將在評議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