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收租未申報?白營:會依法完成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右)與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左)。圖/臺灣民衆黨提供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購置四三○○萬元商辦,傳出未申報租金恐涉及逃漏稅。時任柯文哲競選副總幹事陳智菡昨天表示,後續要進行的程序,當然都會依法完成;現在有很多片段、破碎的資訊,想要導引柯文哲「就是違法」,包括設立個人辦公室或作爲智庫使用,都是柯文哲的考量之一,整體規畫就是爲了黨務發展、並非挪爲私用,很可惜都被刻意曲解。
媒體報導,柯文哲花四三○○萬元購置辦公室,目前仍有租賃契約到明年四月,等同買房就當起包租公,每月收租五萬一千元。根據租賃契約移轉,柯文哲早在六月廿六日就要針對租金及實價登錄進行申報,然而現在卻查無資料,不僅金流說不清,恐怕更涉及逃漏稅。
陳智菡說,現行法規只有「仲介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之租賃案件及包租業之租賃住宅轉租」案件才需要申報登錄資訊,非包租業之轉租案件無須申報登錄。她表示,很多訊息在短時間內傳出來,大多沒有經過查證,當初會在立法院附近購置商辦,主要是考量民衆黨以國會爲中心,很多政治中心也都在這個區塊,因此纔會選鄰近立法院的地點,也因爲民衆黨的辦公空間非常有限,「我們不可能像遊牧民族一樣搬來搬去,因此有了這樣的需求跟相關規畫。」她也說,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不可能把裡面原有的租客,直接請人家離開。」一致的做法,至於剩下的三分之二要如何處理,各黨都有不同做法,柯文哲並非挪爲私用、購置自有不動產,所有規畫都以黨務發展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