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建議」救災體制整合 孫立羣:已經開始在做了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左)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柯文哲12日指出,目前臺灣關於災難權責單位規定,有些地方需要改善,建議行政院長治國比照美國聯邦緊急事故管理總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FEMA)。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受訪時則表示,柯文哲關心的事,院長毛治國在去年的施政報告,就曾說過要務實檢討災防指揮與管理的制度設計,「已經開始在做了。」

柯文哲凌晨視察臺北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受訪時被問及此次復興空難和劫獄事件是否中央都神隱?他迴應說,臺灣不同的災難由不同單位管理,譬如說空難是交通部地震是另一個部會,水災又是另一個部會,但事實上對地方政府來講,不管什麼災難,處裡的方式都差不多,認爲目前《災害救法》第3條,關於災難權責單位的規定,有些地方需要改善,建議比照FEMA。

對於柯文哲的建議,孫立羣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受訪時表示,其實毛治國在去年12月的施政報告中,就表明「政府將持續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體系效能,務實檢討災防指揮與管理的制度設計。」

孫立羣指出,中央將繼續推動災害防救深耕計劃,提升基層救災能量,並與各地方政府協調地方消防人力設備及各項勤務分工,增進中央與地方的合作,以發揮最大整體效益。」去年起更由行政院啓動一系列與學者專家的討論,下週一上午便會召開災防體系座談會,年後也將邀集地方政府討論,預計在今年汛期來臨之前,完成現階段的務實調整,他表示柯市長關心的,毛院長去年施政報告就提出,也正執行中,「已經開始在做了。」

根據《災害防救法》,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爲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一、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內政部。二、水災、旱災公用氣體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經濟部。三、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五、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六、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