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搜索怒嗆「有什麼證據」 北檢:依法執行
▲北檢表示搜索約談柯文哲過程均遵守法律程序。(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臺北地檢署30日指揮廉政署兵分7路,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柯文哲與前副市長彭振聲住處,以及民衆黨主席辦公室等7處,以《貪污治罪條例》被告身分約談柯、彭,另柯妻陳佩琪等2名證人也遭一併約談。北檢表示,本案偵查過程遵守法律程序,並嚴守偵查不公開。
柯文哲與妻子前往廉政署接受約談前,在家門口停步並向媒體表示,「他們應該說明有甚麼樣的證據,要搜索民衆黨中央黨部還有我家?」引發外界質疑受約談人爲何能受訪,北檢迴應指出:檢察官率隊前往柯文哲住處進行搜索過程,柯文哲並未抗拒,且願意配合到案接受詢問,檢察官沒有實施拘提等強制處分,柯文哲的人身自由也未受拘束。
因本案屬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北檢說明偵辦過程是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依法執行搜索,針對民衆黨部分,並非搜索中央黨部,而是侷限柯文哲的辦公室。另外,本案偵查過程,均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實施偵查作爲,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絕無逾越必要範圍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