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上網留負評沒事 店家鎖門堵客被訴

北檢(陳志賢攝)

陳姓女子去年底到北市法式餐館用餐後,上網給店家負評嫌難吃,數天後,陳女母親又到店裡索取上回用餐收據餐館老闆蔡姓夫妻憤而將店門反鎖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事後互告傷害等罪,臺北地檢署今依妨害自由起訴蔡男夫妻,陳女被控傷害蔡妻部分檢方認爲是正當防衛獲不起訴。

檢方調查,陳女去年12月27日下午,前往北市公館商圈某法式餐館用餐時,與店家發生不愉快,陳離開後即上網留言批評店家「貴又不好吃」,還打電話向店家抱怨。

今年1月9日晚間,陳女再和母親到店裡,希望拿到上次用餐收據,蔡姓老闆夫妻發現陳女,就把店門反鎖,不讓陳女和母親離開,雙方在店內拉扯,後來陳女和母親逃離。

事後餐館老闆控告陳女故意留負評涉嫌妨害名譽老闆娘指控陳女傷害;陳女和母親則反控店家涉嫌妨害自由。

檢方勘驗店內監視器,認定老闆娘夫妻把店門反鎖,不讓客人離開,涉犯強制罪嫌,陳女po文內容是抒發個人消費感受,是爲了掙脫而不慎弄傷老闆娘,屬於正當防衛,將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