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天眼」取締車不讓人 屏東市4路口6 月1日起上路

爲守護行人安全,屏東縣警局在屏東市4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科技執法設備,6月1日起上路。圖/屏東縣警局提供

科技執法廣泛運用在違規停車、闖紅燈、機車未依定兩段式左轉、未遵守號誌標線等,在熱點發揮減少違規的成效,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新制上路將滿1年,還是有駕駛人未遵守,爲守護行人安全,屏東縣警局在屏東市4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科技執法設備,6月1日起上路,提醒駕駛人注意。

屏東縣警局說,2021至2023年間,屏東縣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車禍有577件,佔行人事故比率35.9%,去年6月30日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則加重至6000元后,已有明顯降低,但還是有少數駕駛人未遵守,爲提升行人安全,廣泛運用在取締交通違規的科技執法,也將運用在「車不讓人」違規取締上,擇定屏市處易肇事4路口建置,6月1日起上路。

縣警局增設科技執法的地點,是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口、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自由路與大連路口、自由路與公園路口共4處易肇事路口;縣警局說,當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

縣警察交通隊說,車輛駕駛務必注意人車距離,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若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可能吃上1200元至6000元的罰單,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除可處7200至3萬6000元罰鍰外,還會面臨相關刑事責任訴訟,並吊扣或吊銷其駕駛執照;也提醒行人穿越馬路也應遵守標線號誌指示,若擅自穿越車道、闖紅燈也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