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起衝突連開3槍 學長槍殺學弟判20年

烤肉衝突持槍殺害學弟男子吳芳毅(中)。(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10月4日凌晨臺南新市區成功街一處民宅發生槍擊案,一起烤肉的29歲男子吳芳毅與國中學張修志因細故引發衝突後,吳男返家取槍前往張家朝對方連開3槍,導致張左中彈傷重不治。臺南地檢署去年12月間殺人、槍砲等罪將吳男提起公訴後,臺南地院22日下午合併判刑20年。

法官審酌吳男明無視國家法律,持有槍彈期間長達6、7年之久,對於社會治安造成的潛在威脅程度非微;又被害人是他的國中學弟,彼此相識10餘年,竟僅因國中就學時期之事發生口角爭執、拉扯,即開槍行兇,以宣泄個人心中不滿情緒,致被害人傷重不治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撫平之哀痛,並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犯罪手段兇狠、目無法紀、情節重大,所生危害至深且巨,自應予以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去年10月4日凌晨4點許,吳芳毅與張修志在新市區社內一起烤肉時,2人因細故發生口角後,吳男竟憤而返家取槍,再開車前往張男位於新市區成功街住處理論

同日凌晨4點55分許,吳男看到張男走出家門,即朝對方連開3槍,1槍射中張的左胸後逃逸。張中彈後,家人立即將他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因傷重於同日晚間9點6分許不治。

警方獲報即鎖定吳芳毅駕駛的汽車,並於同日接近中午循線將吳男逮捕到案,並起出1把改造手槍及1個空彈匣全案偵查終結後,臺南地檢署於去年12月17日依殺人、槍砲等罪將吳男起訴後,經臺南地院審結,今天下午殺人判刑15年、槍砲判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合併執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