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再開車撞店家釀4傷 上訴求輕判!他被打臉「關鍵」曝

砍人再開車撞店家釀4傷,上訴求輕判,他被打臉「關鍵」曝光。(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蘇姓、葉姓兩人間有債務糾紛,前年初,蘇假以還錢爲由邀葉至某小吃店見面,但葉一來,蘇竟持西瓜刀揮砍,嚇得他負傷逃進店內,遭吳姓店主父子出面攔阻;蘇事後心生不滿,竟大膽駕車衝撞小吃店,不僅吳姓父子受傷,另等候取餐的一名謝姓女士也受波及,法院依2傷害罪,判蘇5月及1年10月徒刑,蘇稱已跟謝女以3萬元求和解,希望能獲輕判,但遲遲未拿出和解書,謝女媳婦說沒有收到錢也沒有和解,二審駁回他的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與葉男曾經是同學,雙方因債務糾紛有過爭執,2022年1月29日農曆年前,蘇男約葉男到一家小吃店碰面,蘇男先拿西瓜刀揮砍葉男,導致葉男的左側腹撕裂傷約5公分傷口,蘇男這還不解氣,把西瓜刀拿到車上放後,再拿摺疊刀衝入小吃店內追砍葉男,幸好店家吳姓父子出面攔阻,沒有造成葉男的傷害。

蘇男不滿吳姓父子攔阻,他之後調查吳姓父子經常站立在小吃店門口,竟然開車伺機衝撞店家,導致吳姓父子與當時等候取餐的一名謝姓女士受傷,蘇男在犯案後向警方投案。蘇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他辯稱只是要警告葉男,沒有殺人的犯意。

一審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兩度觸犯傷害罪,判蘇5月及1年10月徒刑,蘇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他稱自己不僅認罪,又於原審判決後已與前來取餐的謝姓女子達成以新3萬多元和解,希望能從輕量刑。

不過,蘇男於審理時先稱忘記帶和解書,宣判日前也沒拿出和解出,謝女媳婦也稱,根本沒有達成和解,也沒有收到蘇男所說的3萬元賠償金,其他人也表明無意願與他談和解,因此認爲原審量刑無誤,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